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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义慧剑》释辅导(2008版)第7课

本文作者: 发布时间:2022/7/1 21:48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今天继续宣讲麦彭仁波切所造的《解义慧剑论》,本论主要宣讲对于世俗谛和胜义谛一切万法的实相怎么样了知,怎么样产生定解。这个论典告诉我们应该通过世俗量和胜义量,或者通过四种道理对世俗谛的显现和胜义谛的空性,空性双运的光明等等产生一种殊胜的定解。

如今讲到现量,前面通过总说和别说的方式宣讲了根现量、意现量、瑜伽现量和自证现量,对这四种现量分别作了观察。今天讲第三个科判——摄义,主要讲到现量的重要性,尤其是一切现量的根本就是自证,如果有了现量,一切的比量也可以安立,如果有了自证,一切万法在名言谛当中都可以合理的安立;如果没有自证,没有现量的话,很多万法安立名言谛取舍的时候都会失坏的,这也是讲到了自证和现量的关键。

壬三、摄义:

比量本现量,现量自证定,

归不误心受,而无余能立。

这个颂词讲到“比量本”,“本”就是根本的意思。有的时候我们对比较隐蔽的东西可以通过一种比量、推理的方式来认知,但是这种比量也不是随随便便可以推理的,也必须要有根据,它的根本就是现量。

“比量本现量”就是说如果我们要对一个隐蔽的法进行推理、了知,必须要借助某种现量,所以现量是比量的根本。平时我们讲到山后面有火,因为冒烟的缘故,山后面的火是属于一种隐蔽的法,通过我们的肉眼是看不到的,但是我们说山后面一定有火的原因,是我现量见到了冒烟。通过现量见到火的果——烟,就可以推知在冒烟的地方一定是有火的。这个当中就有一种比量,对于山后面隐藏的火,我们可以通过比量来推理、证知,但是这种推理的根本是一定要现量见到烟。如果没有真正见到烟的话,怎么样去推理呢?而且这个所见到的烟应该是正确的,不是雾气,如果把雾气看成烟了,推理肯定错误了。

第一要有一种不错乱的无分别的现量,肯定是烟,然后通过现量见到烟的显现,可以推知有烟的地方一定有火。“比量本现量”可以通过这个方面了知。

还有“柱子无常,所作性故。”,无常的法虽然说是一切万法的本体,但是众生的眼识粗大的缘故,看不到刹那生灭的无常,但是所作是可以现量见到的。木工去造作柱子的所作性是可以看到的,所以可以通过所作性推知无常。前面是从果推因,后面是它的本性,无常和所作都是这个柱子的本性,但是在这个柱子的本性当中,无常隐蔽一点,所作明显一点,所以就通过现量的所作推知它的无常。如果能够了知所作,就能够了知无常。通过这个方面也可以了知“比量本现量”。

还有以前我们讲过的种子和苗芽,种子是隐蔽的东西,苗芽是粗大的东西,通过苗芽推知肯定以前是有种子。这个方面也可以通过现量作为比量的根本。

那么现量是怎么确定的呢?“现量自证定”。如果我们要安立一个现量的话,自证来确定是非常正确的。比如说“我见到柱子”,这种见到柱子的心就是一种自我证知,自明自知,不需要去问谁。每个人,乃至于愚者,只要他见到柱子的时候,就有一种明明清清的了知,就是一种自我确定,不需要推理,就是一种现量。这种现量见到是通过自证来确定的,我就是看到了,不需要讲什么道理,在见到柱子的时候,他内心当中非常清楚,这就是一种自证,就是一种自明自知。所以说“现量自证定”,现量是通过自证来确定的。

“归不误心受”,这个“不误心受”实际上就是自证,我们就可以把比量、现量,尤其是把“现量自证定”归在不误心受当中。“不误”,前面在讲现量的时候都讲到了不错乱,自证就是讲不错乱的心感受,当时感受的那种状态,就是“不误心受”。所以我们见柱子见瓶子,或者平时我们在起分别念的时候,反正不管怎么样,当每一个心产生的时候,都有一种“不误心受”,都有一种自我了知,自我证知。所以说“归不误心受,而无余能立”,没有其他的能立可以真正证成现量,像前面所讲的一样,如果要通过其他的能立来证成现量,那就无穷无尽,根本没办法证成。但是如果安立了自证,那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关于自证,麦彭仁波切在《释量论》等注释中讲得很清楚,如果名言当中有自证,一切的取舍,一切的名言可以很合理地安立,如果名言当中没有自证,那要安立一个这个法非常困难。现量也好,比量也好,如果没有自证的话,非常困难。如果有了自证就够了,每个人都能自明自知,在名言当中有一个自明自知的心识,这个叫自证。通过自证可以确定现量,确定了现量就可以确定比量,所以名言谛当中要了知明显的法就现量了知,要了知隐蔽的法就比量了知,实际上现量的比量的根本都是通过自证来确定,有了自证就归不误心受,不需要其他的能立。也没有其他的能立,也不需要其他的能立就完全可以了知一切万法的现量,现量一旦确立了,比量就可以确定。这也是麦彭仁波切的一个很殊胜的窍诀。

否则现量怎么确定?按照分别心通过理论来推的话,会无穷无尽,最后没办法安立一个最根本的现量的法相。但是如果安立了自证就够了,现量就是自证来定,现量一确定,比量也确定了。所以自证是非常关键的,自我了知、自明自知的心识在名言当中绝对要承认的。至于《智慧品》中破自证也好,《入中论》里破自证也好,都是胜义破,如果认为自证有一个实有的本体,就要破。在名言谛当中安立名言的取舍,自证是不可破的,不能破的,破了自证就没有其他的能立。所以自证在名言当中非常重要。

故依离分别,不错现量已,

于现前诸法,能除诸增益。

第一句第二句当中的离分别、不错乱,这个就是在《量理宝藏论》当中安立现量的法相。第一,现量不是通过分别心去推理的,眼识在见到柱子的时候的状态应该是无分别的。前面我们对分别作了三种观察,这里说的分别是名义相混的分别念,尤其是下面我们马上要讲比量,它是比量的因,比量的心就是一种分别念。如果讲现量的话,根现量、意现量、瑜伽现量、自证现量这四种现量都绝对是无分别的,没有名义相混的分别心。

第二个特点是不错,不错乱,也不能通过内外的因缘影响根,有了错乱的因素,现量就错误了。比如说有眼病的人见到了黄海螺,见到黄海螺是不是现量呢?是现量,他是现量见到了黄海螺,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错乱的因,眼病让他的眼根错乱了,他看不清楚了。还有一般有眼病的人,看到空中的毛发,看到眼花,这个是不是现量呢?是现量,但是这个里面有错乱的因。所以真正的正现量是有离分别和不错乱的本体。所以此处讲“故依离分别,不错现量已”,如果依靠了离分别、不错乱的真正的现量,“于现前诸法,能除诸增益。”对于现前的诸法就能够遣除增益。

比如在注释当中讲到,以前对青莲花到底是怎么样,是红色,白色还是绿色,还是蓝色不了知,但是你的眼识去取一下,从此之后就增益就遣除了,现量见到是蓝色的。

有时候我们说除增益是通过定解来除增益,定解就是一种见,是一种分别,但此处说现量能不能生定解,能不能断增益?可以的。当然意现量倒不一定能够通过自力引发定解,但是根现量,比如此处讲到的通过眼根来取蓝色,虽然当下是无分别的,但是通过根识取对境的时候,通过自力就能够引发一种定解。第一刹那无分别取,第二刹那通过根现量的力量,自己的心识当中就能引发一种定解,它有一种能够引发定解遣除增益的能力。

当时在取的时候,这个蓝色的莲花是什么样,现了就可以了,只要在你的根识面前一现,就可以说现量取境结束了,圆满了。后面在你的眼识当中就是显了蓝色,通过这种现量取,可以自力引发一种定解。“于现前诸法,能除诸增益。”这就是现量的殊胜作用。

在名言谛当中要生活,要使用名言当中的诸心识的话,现量的的确确是必不可少的。当然你讲也好,不讲也好,实际上每个众生难道不就是生活在这个当中吗?要不然就是现量,要不然就是通过分别心去观察,的确是这样的。但是众生可怜就可怜在他每天都在使用这些东西,但还是迷迷糊糊的。到底是眼睛在看,还是眼识在看?这个是属于什么?为什么可以这样看?根本都不知道。对于现量和比量之间的关系根本不知道,尤其是后面名义相混的问题,根本不知道。所以在这个当中就引发了诸多不必要的分别,很多不必要的分别就是由于不了知取境的方式而引发的。

实际上我们在学因明的时候,上师以前在讲《量理宝藏论》的时候,我们学到了很多很多知识,最后我们有一个感觉,学完因明之后就能够知道一切万法很多都是假立的,所谓的能诠的名称,所诠的意义,还有很多很多取境的方式,最后学完之后觉得这些都没有什么真实的一样。以前我们生活在这种状态当中,觉得很混乱,不分别不观察的时候觉得很混乱,通过学习这种知识之后,对一切万法认知的思路很清晰,知道这个是现量、这个是比量、这个在取境的时候是名义相混的,实际意义上没有一个什么实有的。

当一个众生脑海当中出现某种影像的时候,这个按照因明的角度,叫义共相,是一种假立的总相,但众生自己把它牢牢地执著,认为这个就是真的,然后开始对这个脑海当中显现的影像去贪、去嗔、去怎么怎么样,实际真正了知之后,这个只是一种总相的东西,完全是一种总相,没有什么可以真正执著的。这方面学完之后对我们遣除不必要的实执有很大的帮助,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中观的话,就可以很容易趋入一切万法的实相当中。

所以现量对于现前的诸法就能够遣除增益,而且它可以引发很多的比量,在注释当中也讲到,以现量为根据也可以了知一些隐蔽的东西,乃至于通过现量显现的万法能够推知一切万法的空性等等,对现前的诸法或者直接能够除增益,或者间接能够除增益。比如说现前的法,这个柱子,到底是怎么样的?直接遣除增益:它是红色的;间接遣除增益:通过显现的现量见到的柱子,可以引发一种比量推理,它是实有的吗?如果是实有的,就是一和多,但是离一和多的缘故,它就是自性空,显现的当下就是自性空。这就是对于现前的诸法间接来遣除增益的方式,有很多很多的方法。所以摄义当中就是肯定了现量的殊胜作用。

下面讲第二个科判,比量证成理。

辛二(比量证成理)分三:一、本体;二、分类;三、除诤。

壬一(本体)分三:一、以何心比量;二、以何因比量;三、以何方式比量。

这些当中都讲到了一些关于因明的知识。关系到能诠、所诠、境、心识、比量等等。在《量理宝藏论》当中讲得比较广。

在比量证成当中首先有一个比量的本体,分三个方面:第一,通过怎么样的心来比量?通过下面的颂词可以知道是通过名义相混的分别心,或者说把自相和总相执为一体的方式去比量、去分别。以何心比量?就是通过这样一种名义相混的分别心去比量。第二,是通过什么样的因比量,通过三相齐全的方式进行比量。第三,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比量。从三个方面了知。下面次第宣讲。

癸一、以何心比量:

取境义共相,混合名能知,

是有分别识,圆行异名言。

所谓的取境,比量的所取境有一种特质,什么特质呢?“义共相,混合名能知。”“义共相,混合名”。“义共相”就是在我们脑海当中显现出来的柱子、瓶子的总相。义共相和名言共相二者之间是有差别的,义共相是脑海当中显现出来的总相,比如说脑海当中显现“我的房子”的影像。这个不是自相,不是真正的房子,真正的房子不可能在你脑袋当中显出来,所以义共相是脑海当中出现的一种总相的房子的影像,是关系到意义上的。名言共相就是“我的房子”的名称的概念。

有的时候众生在分别的时候,在取境的时候,就是把名言共相和义共相二者混合了。比如有时候脑海当中一浮现柱子的时候,柱子的影像一浮现出来的时候,马上就知道这个就是柱子。有时候脑海当中首先浮现的不是柱子的影像,首先浮现的是柱子的名称,柱子的名称一浮现的时候,柱子的影像就出来了。这二者之间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混合的。

二者之间有没有直接的联系呢?有没有真实意义的连结呢?根本没有。柱子就是一种物体,大家把这个东西取名为柱子,所以我们后面学习的时候,也是对这个名称反复地学,后来一看到这个东西的时候就是“柱子”。或者是首先给你一个柱子的名称,还没有见到就给你介绍柱子是怎么怎么样的,后面一看到就知道这是一个柱子。

我们在接受世间的东西的时候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不断地串习,不断地混合,最后一看到名称,比如说在看书的时候,一看到柱子的名称,一下就浮现柱子的影像。有的时候一看到外面的柱子,一下就知道这个是柱子。对人也是这样的,本来这个人没有名字,但是给他取个名字“张三”、“李四”,然后大家都这样叫,后来一提张三的时候,他的样子就出来了,一看到他的样子,马上就浮现他是张三。这就是名言共相和义共相,众生把这二者混合起来了。

通过这种混合“能知”,能知什么?能够了知真正的所取境的自相。名义相混之后就能够了知它的自相。我们在分别的时候,我们在讲论典的时候,“这个就是义共相,这个就是名言共相,这个就是它的自相”,自相就是外表显现的它的真实状态,比如说外面一根红红的直直的柱子,这就是它的自相。我们在脑海当中可以浮现它的总相,我们可以把这个直直的红红的东西取名叫柱子,这里面也有它自己的自相,在讲的时候可以把这些分开讲,但是我们在运用的时候是把这几个混合的。

比如说转坛城,当我在家里说我要转坛城的时候,这个时候已经把名义相混了,我想去转的时候,是不是想去转总相的坛城呢?没有想去转总相的坛城,我觉得我去转坛城是转自相的坛城,但是当时我脑海当中所取的这个就是总相,但这个是不是真正的总相呢?他已经把总相和自相混在一起了,就把脑海当中的总相认为是自相,所以最后去取的时候,就能真正转到自相的坛城。这就是名言和自相混合的取境。

比量也是这样的,我们说“山后有火,有烟之故。”,我通过眼识面前现量见到的烟,我就觉得了知了后面的火了,当时我觉得是了知了它的自相,但实际上不是了知了自相,是把总相和自相混合在一起,把名和义混合在一起。所以比量的心就是这种名义相混的心。

“混合名能知”,前面我们讲现量的时候,名义相混是第三种分别,一定要拣别这种名义相混,把名字和意义混在一起,因为想起名而了知义,因为见到义而了知名,像这样就是名义相混,但实际上在它的自相上面绝对没有这样的名称,这个名称是我们加进去的。在因明当中说,如果在自相上面真正有它的名称的话,任何人见到根本不需要去介绍,当每个人的眼识面前显现这个义的时候,因为这个义和名称是无二无别的缘故,一见到这个义就知道它的名字是什么,不管你是什么人,你学没学,反正它的意义上面就有名字。但是这个名称是后面加进去的,他不断地熟悉不断地熟悉之后,最后对二者之间以混合的方式来了知的。

“取境义共相,混合名”,义共相和名言共相混合之后就可以了知自相,可以了知真正外面的自相。我们找人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有一个名,有一个义,有一个名言共相,有一个义共相,然后我走在路上就想我要去找某个道友,他的名字是哪个,他的样子就显现出来了,当时在取境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就是真正的这个道友,就是他,然后就往他的房子走,后面通过这种分别念,这种分别念实际上是名言共相和义共相,名义相混的,但是在我准备取境的时候,我是把总相和自相已经混合了。那么这种混合是不是一种错误?实际上是错误的,但是通过这种错误能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相?能得到。最后你走到他的门口去敲门,他就出来了,他真正的自相一下就显现了。所以首先有一个名言共相,一个义共相,把这个混合之后最后就可以取自相,最后能取到一个自相。所以我们说比量最后能得到自相就是这样的。

我们通过烟来推火,最后通过认证之后,我认定山后有火了,就去找这个火,最后就找到了。所以比量的心是什么心?就是名义相混的心,在名言谛当中的作用很大。所以“是有分别识”,是有分别的心识,名义相混的有分别的心识。“圆行异名言”,如果有了这样一种分别的心识,“圆”就是圆满,“行”就是进行取舍,进行圆满的取舍,“异”就是不同的名言。因为我们在世俗谛当中必定要做很多事情,不管是在世间当中做事情也好,还是学佛法也好,实际上都要通过这种有分别心进行圆满的取舍,分析、取舍很多名言,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实际上都是通过这种名义相混的分别心来进行观察、进行取舍的。众生在取境的时候,真正了知比量的心识的时候,也就是这种分别识的状态。

不谙名言士,心现义共相,

依可混名念,于境行取舍。

这个颂词可以认为是对前面一个颂词的补充,因为前面颂词当中讲到了名义相混,如果你懂得了把名义相混,你就可以取到这种自相。前面我们是着重讲到一个人,实际上两个人之间,或者团体当中在交流的时候都是这样的。比如集体劳动的时候我们说“你把那个瓶子给我拿过来”,讲这个话的人他脑海当中浮现的是一种义共相,但是他把这种义共相执著为自相了,他嘴巴里讲的是一种瓶子的名言,脑海里浮现的是一种共相,但是他执著的是一种自相。听的人也不会问,你要取哪一个瓶子,是取义共相还是名言共相?听者听到的时候,也认为这个道友让我去拿瓶子,就是那个自相的瓶子。所以二者在交流的时候都是通过把名义相混,把共相和自相混在一起了,他不用问就知道,他直接走到有瓶子的地方,把瓶子拿过来交给他。名言谛当中就把这个事情完成了。

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就是把义共相和自相混在一起在取舍,一个人自己在做事情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人和人配合的时候也是这样的,都是这样的。因为讲者也懂得名义相混,他已经把瓶子的自相和名称混得很熟了,名和义之间的关系很熟练了,所以一提瓶子的时候他就知道是什么东西。听的道友也是这样的,名和义很熟悉了,所以对方一说“把瓶子拿过来”的时候,他马上就反应过来。这是名和义都很熟练的情况下。

后面讲第二种情况“不谙名言士”,如果比如说是一些刚出生的婴儿,或者一些幼儿,或者一些旁生等等,他对名义相混的名言还不熟悉,(谙就是熟悉的意思),对名和义还没有相混。比如说幼儿,在他的眼识面前可以显现,这个是饼干、牛奶或者是什么玩具,飞机大炮之类的。他的眼识可以取,他的分别心也可以取,也可以知道这个是什么东西,但是他有没有一看到这个东西的时候马上反应过来“这个不是一个大炮吗?”“这个不是一个什么好吃的东西吗?”这个名称他说不出来,为什么说不出来?他还没有通过训练把名义混在一起。

我们要融入社会实际上是要融入哪个社会?你必须要学会把名义相混。你从这个地方移民到其他地方也是一样的,如果你真的要融入社会的话,你必须要和当地的名义去相混。别人把名义混得很熟了,一看到这个瓶子的时候就马上说一个什么词,别人听到这个名词的时候就马上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是你刚去的时候就不知道,你混不了,在你的概念当中这个意义有其他一个名字,你要融合的话,你必须要重新把名字和意义,通过所谓的学习语言,重新把名义相混。如果不混的话,还没有真正熟练的时候,在显现上交流的时候就有问题。

旁生它也有义共相,在它脑海当中也会浮现水、河这种义共相,但是它会不会一浮现这个东西的时候就马上知道这是一条河?这种概念是不会有的。但即使是不谙名言士,他心中也可以显现义共相,他内心当中义共相是可以显现的,他可以有一种希求和取舍。比如说婴儿,他接触到这种自相之后,他喝过一种比较好的饮料之后,他内心当中对这种好喝的饮料有印象,他就有一种希求,对这个东西他内心当中有一个义共相,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叫什么东西,名称叫不出来,但是他是可以有一种希求的。或者说对于火,他被烧过一次之后,他不知道这个叫火,但是他的内心当中会有一个义共相,后面再看到火的时候,他就不敢去摸了。

“不谙名言士”虽然有些对名言还没有熟悉,但“心现义共相”,内心当中可以显现义共相。“依可混名念,于境行取舍。“,这样一种义共相是可混名的,名和念我们可以分开来看。“可混”,现在虽然没有混,但是以后可以混,比如说这个幼儿,现在还不懂得把义和名混在一起去取舍,但是当他长大之后,当他一次又一次地去熟悉这个名字之后,最后一看到名字他就会知道意义,一显现意义他就知道名字,这个叫“可混”,在他的相续当中这个名和义以后是可以混在一起的。所以说,依靠可以混合名的这种分别念“于境行取舍”,还是可以对境进行取舍的。

这是对于名义相混不是非常熟悉的人,不谙名言士,他的内心当中有一种义共相可以显现,这种义共相将来可以和名相混,他就依靠这种可以和名相混的分别念,“念”就是分别念,“于境行取舍”,他对境可以行取舍,该取的可以取,好东西他就去取,对他有害的他就舍,他内心当中也有一种对境能够了知取舍的分别念,这是一种义共相,他内心当中显现义共相之后仍然可以作取舍。当然真正要作圆满的取舍的话,还是名义相混之后就可以了知了。

这是平时我们在世间当中取境的时候,就有这样一种取境的方式。后面在修持佛法,在修持还灭的时候,要趋入无分别智慧的时候,也是要通过这样名义相混去修,但是那个时候就不是说怎么样去把它相混了,这个时候是说怎么把二者之间的执著分离掉。你要趋入无分别智,我们在修持四种加行道的时候,也是有这种系列修法,首先通过了知名义相混,名上面没有义,义上面没有名,把名和义别别地了知。我们执著的时候就是把名执著为义,义执著为名,如果不证悟它的本性空,不把它还原的话,还是没办法,只要有分别心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名义相混的分别,就会有这样一种执著。所以后面通过观察,名和义实际上是众生的执著把它混在一起了,所以把名是名,义是义分开,再把所取能取分开,首先证悟所取空,再证悟能取空,这样有一个二取空的总相,再修持二取空的总相,最后就可以证悟一切万法的无分别的本性。这在修行的时候,还灭的时候,也是会牵扯到这样的问题,在很多唯识的论典,还有《经庄严论》当中对这个问题也是作了观察的。

此处第二个颂词是说可以通过可混名言的分别念对境作出取舍。下面讲到没有这种分别识的过患。

若无分别识,破立名言无,

故比量学处,谁亦无法示。

如果没有这样一种分别识的话,我们要破立名言,对于有些名言法要破,对有些名言法要立,有时候讲破立的时候就很容易牵扯到宗派,但实际上这个地方的“破立名言”不单单指某个宗派而言,世间当中对于名言都有破有立的,任何一个人对于名言都有破有立。比如说前面的取舍,也是有破立,学者对学术方面也有破有立,都有破有立。实际上如果真的要在名言当中做很多破立的话,必须有这种分别识,如果没有这种分别识,对于要破的名言,要立的名言,实际上都没有。

“故比量学处,谁亦无法示”,如果没有这样的破立名言,比量也好,学处也好,谁都没办法指示。即便是佛陀出世,如果你不度化众生另当别论,你不需要去安立很多分别念,如果要度化众生,也必须要借用这样一种方法。佛陀是没有这种名义相混的分别念的,佛陀是遍知,但是如果说是要度化众生,也必须要借由众生这个名义相混的分别念去度化他。佛陀也是借用很多名词来诠释实相,借由很多义共相来引导众生趋向于真正的自相,这方面也是一样的。

如果没有这样的分别识的话,在世间当中很多这样的比量,只不过有时候它不用比量这个词,它用逻辑也好,根据也好,或者等等道理也好,实际上很多都是比量,只不过在因明当中比量是通过一种专有名词的方式出现的。如果要换成其他的词有很多,民间有民间对比量的认知,学术界有学术界对比量的认知。如果没有这样的分别识的话,很多比量的东西都没办法了知,很多隐藏的事情,比较隐蔽的东西都没办法了知。

还有“学处”,我们可以理解成戒律等等,也是这样的。比如佛陀说,你犯了这样的戒律你会受怎么样的果报,因果这么隐蔽,有的时候也是通过比量的方式来推理的,或者通过讲公案。我们在学《贤愚经》的时候,这个公案是现量发生在很多有情的根识面前的,你出现了安乐的果,或者出现了痛苦的果,这就是一种因果,这个果是明显的,但这个因是隐蔽的,所以佛陀就通过这种明显的果来讲到它的因,当然佛陀并不是推理。但是在讲这些公案的时候,众生可以通过这种果对这种隐蔽的因,在自己内心当中产生一种作用,一种触动。或者看到特别悲惨的结果的时候,他会推理到以前他造了这样的因。或者现在我在做这种可怕的因的时候,推理以后肯定会有这样不好的果,这样就会对他的相续当中有一种想要取舍的心态。有的时候我们听到功德的时候都想去做,但实际上这个果对我们来讲还是未来的法,还是一种隐蔽的法,但是我们内心当中有了一种分别识的推理,一种比量,如果做了这样的因,以后会有这样的果,这个果还在未来,是隐蔽的,但是内心当中有一种这样的比量识的缘故,对于功德法都愿意做,对于破戒的法,对于其他恶业都不做,实际上这也是一种比量分别识。

不管是世间的比量去了知隐蔽的东西也好,还是在佛法当中要对佛果产生一种兴趣,要离开恶趣的心,佛法当中的学处也是通过分别识来进行取舍的。否则的话,谁来开示?佛陀也没办法开示。佛陀也是借由我们名义相混的分别念,来告诉我们。佛陀在讲的时候,上师在讲的时候,我们脑海当中开始浮想联翩了,想到以后成就的时候的安乐,或者以后往生之后的安乐,或者堕落之后的痛苦,这些都是名义相混,这些都是把自相和共相混在一起之后在作取舍。如果没有这样的话,上师都没办法开示,佛陀也没办法开示这样的学处,没办法开示因果,没办法开示戒律。所以说这样的分别识不管是在世间,还是说在佛法当中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分别衡量证,寻后等隐事,

分别比量无,皆成如婴儿。

分别识有一种能够衡量,“证”就是确定的意思,能够衡量、能够确定,也是通过分别念是可以衡量的。有些事情该做,不该做,通过这样一种比量的分别念可以推证。还有确定这个到底是好的?不好的?在摇摆不定的时候,可以通过这种分别识来确定。

“寻后”就是以后的事情怎么安排,世间当中也是在安排,不知道能不能活到明天,但是在安排几年、几十年之后的事情。“寻后”也是通过这样的分别,明天我要怎么样做,怎么样安排生活,怎么样安排学习计划,怎么安排修行计划,“寻后”也是一种分别。

还有追忆,这个“等”字可以说是追忆,追忆就是对已经过去的事情追忆。比如说有的时候我们要忏悔,忏悔实际上也是在分别,在追忆,以前这个事情做错了,应该怎么怎么样,或者说追忆一些无常的事情。寻后也好,追忆也好,或者衡量确定现在的一些比较隐蔽的事情,都靠分别念可以了知的。

“隐事”,未来的事情是隐蔽的,没有出现,不是现量见的;过去的事情隐没了,也算是隐蔽;现在要衡量取舍一些根识面前不现的东西,比较难以抉择的东西,这个也是隐蔽的事情,这个方面分别念它可以衡量、确定。

“分别比量无,皆成如婴儿。”这样一种分别比量如果不存在的话,整个世界的众生都变成像婴儿一样。有的时候我们说婴儿单纯,但是这种单纯在世间当中没办法立足的,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什么取舍都没有,当然如果你在修正行的时候另当别论,但是如果你不是在修正行的时候,如果你还活在世间当中,你必须要有比量,而且确实活在这种分别念当中。假如说在世间当中没有这种比量,没有这种分别比量的话,大家都不懂得名义相混了,大家都不知道共相和自相混在一起去取舍了,这样大家都变成像婴儿一样,根本不了知任何事情。这样的话,很多世间上的事情没办法做,我们要修学,从凡夫到圣者之间,很多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分别比量来做的,这个也没有了,这样的话,我们也会像婴儿一样,不知道怎么去修行。

上师也是再再地提到这个问题,我们没学习佛法的时候对这些不了知,但有的时候,学佛之后学到了一些比较高深的讲法,当然真正对于禅宗、大手印、大圆满,意义上是根本没趋入,但是就是为了标明自己很高,所以就把这个分别念一概地否定。实际上只是词句上的否定而已,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能否定吗?根本否定不了,即便是我要修行的心,我想要修行,我要得到一个什么样的果,全都是通过分别念在操纵。

我们有的时候比较现实好一点,不管是学因明也好,还是学《俱舍》也好,大家说这个是偏重世间名相、分别比较多的,有的时候我们觉得我们是一个修正行的人,觉得这些都是分别念,是分别念,没有分别念是什么呢?如果是一个凡夫又没有分别念,那是什么?植物人还是无情?

如果我们要修行的话,第一个我们确实有分别念,何必去逃避呢?反正就是有,有的话怎么样去用它?用它就可以了,不是说我有还说没有,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或者说有分别念,怎么样善用分别念,如果用岔了当然就增长分别念,如果用得好的话,这个对我们的修行是可以有帮助的,而且我们在最初修行的时候都是通过分别念在趋入,通过分别念在取舍,通过分别念在修。

有的时候我们没有好好认识这个问题的话,上师在这个问题上也是批评过很多次,不要一讲分别念就一概封死,这也是不应理的事情。

此处讲到“分别比量无,皆成如婴儿。”,这个当中有它的智慧,如果用得好,上师以前在讲因明的时候再再提到过,从我们自己的体会也好,还有很多道友在讲考的时候都提到,学习的时候如果方法正确,这个不是不好的东西,可以在这个当中学到很多很多对自己修行很有用的东西,尤其是了知这些都是假立的问题,通过推理完全都可以了知,对修行帮助非常大。

所以说对分别衡量应该通过如理的方式去分析、分别,通过智慧把我们平时绞成一团的东西分开,去做取舍、趋入修行,自己可以产生一种比较清晰的智慧,这个时候就可以获得。所以这里讲到用什么样的心比量,实际上就是一种名义相混的分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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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圆明说道:

    冒昧的问一下,科判里面“二、除诤。”
    这里二应该是三

    1. 圆非说道:

      @圆明 是的,感恩您指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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