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继续学习《入菩萨行论》。
癸二(破嗔于受害者造罪之人)分三:一、深思法理之安忍;二、不畏损害之安忍;三、修承受痛苦之安忍。
首先讲的是通过思维缘起法理而安忍,第二,我们对于损害通过不畏的方式来进行安忍,第三,通过修承受痛苦的方式而安忍。
子一:深思法理之安忍
于害上师尊,及伤亲友者,
思彼皆缘生,知已应止嗔。
我们对于加害上师尊、伤害亲友的这样一种人,应该思维这一切都是内因外缘和合而造成的,了知这样的道理之后就应该止息嗔恨心。
上师和父母对我们都是具有大恩德的人。在修行过程中,我们对于自己的上师有很深的敬仰,上师是给予我们佛法生命的这样一种对境,而父母是给予我们今生的身心的对境。所以我们对于伤害父母的人,经常容易生起嗔心。
学习佛法之后,随着我们对上师的信心或者感情越来越深,谁对上师出言不逊,或说伤害上师的话,我们都很容易生起嗔恨心。如果有谁去诽谤上师、伤害上师,对我们亲友,父母、兄弟姐妹或三朋四友等诽谤或伤害,我们也非常容易产生嗔恨。
不管是怎样一种情况出现,我们都要安住在如理的思维当中。不能简单粗暴地通过情理去做一个判别,如果是以情理做判别的话,那么谁伤害了上师和亲友,我们可以生起嗔心,因为是以情理、以感情来做判定的缘故。但此处毕竟是以法理,思维法性和法义来进行区别的。如果有人对上师和亲友做伤害时,我们应该知道不能生嗔心。
不能生嗔需要给出一个不能生嗔心的理由。此处说“思彼皆缘生”,思维这一切都是因缘而生的。
为什么前面颂词给出的理由是“因佛远诸害”,而这里却讲“思彼皆缘生”?前面主要是从对境的角度来讲的,不管是从胜义谛还是世俗谛,从实相和显相、实相和现相,佛都是远离一切诸害的。从对境无害的角度来讲,我们知道这个道理就可以止息嗔心了。
这个颂词的科判是“嗔于受害者造罪之人”。对于受害者造罪之人,我们思维的方式侧面不一样。根据前面我们的分析,从世俗和胜义,从实相和现相,佛是已经大彻大悟,远离一切伤害的。从上师的实相角度来讲,上师也已经远离诸害,因为上师的证悟和佛证悟可以说是完全无二的;但是从显相的角度来讲,上师在世间显现的样子和佛在世间显现的不一样。佛陀显现在世间的相貌、智慧、功德、神通方方面面都是十全十美,而上师虽然本体是佛陀,但显现在世间时,不是以佛的形象示众,也不是以菩萨的形象示众,而基本上是以一个凡夫的样子显现在我们面前,首先是降生到某个城市或者村落,度过了童年的生活,然后逐步学习和修道,最后显现度化众生等。上师的本体和佛是一样的,只是显现的方式不一样。
对于上师来讲,在显现上面也会有受到伤害等出现,但我们就不能够说“因师远诸害”的缘故,以这个根据也许很多人无法完全接受,所以使用“思彼皆缘生”,思考这一切都是内因外缘的和合体,是内因外缘结合而造成的。在我们认识到这一切都是因缘和合产生的缘故之后,就应该制止对造罪之人的嗔恨。我们对上师是这样,对亲友也应该是这样的。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讲,这都是诸多因缘和业缘显现的缘故,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皆缘生”,在上师和伤害者,亲友和伤害者之间,都是某些因缘和合而产生的,当我们认识到这是因缘和合产生的缘故,就应该止息嗔恨。
颂词当中提到了“思维法理”,“思维法理”这个意思在颂词当中是如何体现的呢?就是应当思“彼皆缘生,知已应止嗔”这个法理,当我们见到伤害者,我们很容易对他产生这样一种嗔恨,但我们应当思维和安住在“一切法都是依缘而生的”这个道理当中。显现上可能上师和这个众生以前曾经有过这种因缘,所以此生今生中可能会显现这种外缘,因为上师毕竟是以一个凡夫的形象示现的,并不是像佛一样,以一切业因缘全部彻底清净、完全成就了正等正觉的佛果的形象示现在世间的。在《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等中也讲,从实相这个角度来讲,上师超胜一切众生,从他的境界功德和实相的层面来讲已经超胜了一切了,但从显现在我们身边度化我们的形象来看,上师是以一个凡夫的形象显现,好像和一般的众生一样。显现好像是一个凡夫,但是其实是超胜一切人的。所以从这方面来讲,在显现上面,作害者可能因为和上师因为以前某些业缘的关系而对上师诋毁等,我们不去分析上师的实相的这个背景,单单从他显现在世间中来看时,这种理解还是可行的。所以说“思彼皆缘生”,从这个方面可以了知。对于亲友当然更不用说,亲友一般来讲大多数都是凡夫人,凡夫人本身和对方之间就有一种业果的瓜葛,这样就更容易理解了。
所以说“思彼皆缘生,知已应止嗔”,了知这个业缘的关系之后,正如前面这个科判当中思维我和作害者之间是因缘和合的道理,一切都是缘起的,没有一个自主者,是无心的,从这个方面思维之后,我们就容易止嗔了。现在只不过是把这个理论放在伤害者和受害者二者的关系上去看,只不过这个受害者不是自己,而是上师或者亲友等,其实它的道理也是一样,他们也是依缘而产生,没有自主。这个方面了知之后就可以止嗔。
“思已应止嗔”谁伤害了上师、伤害亲友、伤害佛法等等,我们不应该生嗔心。那么是不是我们在旁边冷眼旁观,看着这一系列的事情发生,不可以有丝毫的动作、丝毫的维护了?并不是这样的。在《大圆满心性休息》的颂词中,针对自己和上师之间的这样一种关系,其实也是有描绘的。如果有谁对自己的上师诽谤打击,如果我们有能力能够制止,就要去制止,如果没有能力制止的话,我们就要把自己的耳朵盖起来不听议论,然后对上师制造违缘的人生起悲心。应该以这样的方式去做。
我们在学习佛法的时候要明白法义。我们不能够对伤害上师的人生嗔心,不要理解成,既然我们不能够对他生嗔心,也不应该有任何的动作。如果谁对上师、佛法、佛像或者佛塔有伤害、诽谤、抵毁的动作,我们有能力的话要去制止。
为什么要去制止?如果这时去制止,对自己积累善根资粮,对于上师和佛法安住世间长住世间,救度更多众生都有很大的帮助。对伤害者,制止他的恶业也有一种帮助。所以,于己、于他、于整个众生、于清净佛法的住世都有很大的利益与帮助。所以如果我们在看到这个情况发生时就应该制止。
如果看到亲友受到了伤害时,如果有能力也应该制止。我们去制止这些事情的发生,和在这里要求我们止息嗔心,难道不矛盾吗?这个也不矛盾。
颂词中讲“知已应止嗔”,讲到要止嗔,不能够生嗔心,并不是不能有什么动作,不应该有维护的行为。可以有维护的行为,但是了不要生嗔心,如果在不生嗔心的前提下,去做这些维护的事情,其实是有很大的利益。
前面分析了如果对上师、对佛法和佛像去维护,对整个教法的住世,对于其他的众生都有很大的利益。但在亲人方面,有时亲人和怨敌之间是一种业缘,如果我去制止、去调和,会不会对这因果关系有影响?如果自己调和时,带着嗔恨心,带着烦恼心去,那么只能够加重缘起链,再多一支缘起链。除了伤害者和受害亲友之间怨怨相报缘起之外,我如果通过嗔恨心加入到这个当中去,我又多了一层缘起,我对怨敌二者之间,又多了一层怨怨相报的缘起。如果以此发心、制止、参与,可能无法使事情本身朝好的方向发展。
在这个缘起链当中,本来怨敌和亲友之间,是一种相当于怨怨相报的恶性循环,如果没有什么力量加入,可能会很长时间会怨怨相报,没有一个终止的时候。但在此过程中,一个发了菩提心的人,带着菩提心的善业加进去之后,就会对这个事情本身产生新的影响,有可能成为转机,虽然不一定能够把这个事情化解掉,但一个修道者菩提心的因素加进去,在这个缘起往后进行的过程中,这种因素会发生作用,因为自己是发了菩提心的人,和怨敌、受害者都有联系,自己以菩提心的力量加进去,对怨敌和受害者亲友会有一种积极的影响。这个影响可能刚开始时很弱,随着自己修道的力量越来越强,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的因素在里面逐渐强大起来,对于他们长久的利益会是很大。所以从这方面讲的时候,如果自己能够以善心、以菩提心的力量加进去,那么是会有很大的帮助。
如果是因为自己烦恼的心生嗔,或对伤害者生嗔去打骂等,只是徒劳造了很多罪业而已,对事情本身并没有什么改变。所以要深思法理。止嗔的意思很重要,我们不生嗔,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够有所动作、有所影响,我们可以以善心的为前提加进去,通过善心做这个事情,肯定会使它朝好的方面发展,这是毫无疑问的。
子二(不畏损害之安忍)分三:一、怨敌不应为嗔恨之对境;二、是故断除嗔彼;三、为断嗔而除贪。
第一,怨敌不应成为嗔恨的对境;第二,所以应该断除嗔恨怨敌;第三,为了断除嗔心而首先断除贪心,因为贪心是嗔心的来源,所以如果我们要断嗔,首先要断贪。
丑一,(怨敌不应为嗔恨之对境)分三,一、与无情损害相同;二、与嗔者罪业相同;三、害由业生故不应嗔敌。
首先是有情的伤害和无情的伤害是相同的,我们对无情的伤害不嗔恨,那么对有情的伤害也应该一样不生嗔恨;第二,与嗔者罪业相同,怨敌以烦恼伤害了我,和我与嗔恨对方做反应,其实二者之间都有罪业的,罪业是相同;第三,害由业生故,因为伤害是由业产生的,不应该嗔恨怨敌。
寅一、与无情损害相同:
情与无情二,俱害诸有情,
云何唯嗔人?故我应忍害,
有情和无情二者都对众生做了伤害,那么为什么我只是嗔恨有情,而不嗔恨无情?所以说我应该象忍受无情的伤害一样来忍受有情对我的伤害。
前面我们分析了这种原因,一般来讲,如果是无情对我们做了伤害了,我们就容易安忍,但如果是有情对我们做了伤害,我们就难以安忍。比喻遇到地震、洪水、其它的风灾等,这些无情对我们造成伤害,我们观察认识到是自然灾害,最多是说自己的运气不好,倒霉等,除此之外,我们很少去怨恨雷电、地震。为什么有情容易生嗔?我们会觉得有情有一个发动的根源,发动这个灾害的有情是有心识的人,他故意对我做了伤害,这样想时,我们就很容易对有情产生嗔恨心,对无情不容易产生嗔恨心。
此处分析时,有情和无情从伤害我们的角度来讲,都是一样的。“俱害诸有情”,无情也是伤害我们,有时甚至于把我们的肢体肢离破碎,最严重的甚至让我们失掉性命。这种情况在地震和火灾等时有发生,时有是致命性的伤害。有情对我们做的伤害,有些是对我们做了很大的打击,有些时候害了我们性命,这个情况也有,其实所做的伤害都是一样的,“俱害诸有情”。
但在情况发生时,我们常常就出现了双重标准,怎么双重标准呢?对于伤害我们的有情,比如我们发现是张三、李四搞的鬼,我们马上就对他产生很大的嗔心。如果发现是洪水、地震,我们观察时对它就不生嗔,同样是伤害我们的来源,但我们对于这种来源就已经产生了双重标准。
所以寂天菩萨就问我们,“云何唯嗔人?”为什么我们只是嗔恨这种有情呢?这种情况在无始的轮回中已经发生了无数次,每一次生命中可能都发生过这些情况,虽然每一生中都在经历这种双重标准,但是我们从来没有认真去考虑过这样的问题。现在寂天菩萨把这个问题刻意地提出来,对我们无始以来养成的思维的方式来作一个观察。我们习惯了这些东西,无始以来养成的经验到底是不是可靠的?在世间中,也有所谓对经验的一种质疑,很多时候我们很容易相信我们的经验,眼睛所看到的,耳朵听到的等。有时我们说这是经验,我们就信任它,觉得它是很可靠的。有时有些经验不一定可靠。很多时候经验会引导我们作出错误的判断。
所以此处也是一样的。我们无始以来所养成的这种看似的经验,它也是一个严重的误导,我们对有情的伤害马上生嗔,对于无情的伤害不生嗔。这时寂天菩萨把这个问题刻意地提出来让我们观察,我们通过以前的经验去做判断是不是真正应该的呢?稍微观察分析时,没到胜义谛,即便从世俗的层次分析观察,已经发现这里面有很大的漏洞,我们已使用了双重标准。
“云何唯嗔人?”对我们作的伤害一样的,为什么我们单单就对有情产生嗔心,这是不合理的,所以说“故我应忍害”,对于无情的伤害,我们知道它是一种自然现象,它没有故意,没有自主的发动者,没有起心动念的心去伤害我们,所以我们应该安忍。那么,同样的道理,如果有情伤害我们,也应该安忍。其实有情伤害我们的行为也不是自主的,也是无心的。就好像无情对我们的伤害,不是自主的,是无心的,我可以认定这个自然灾害。同样道理,有情对我们的伤害,也是没有自主的,也是无心,也可以认定是一个自然的灾害。所以从这个方面讲我们应该安忍。
如果我们真正是一个讲理的人,一个公正的人,我们通过正理分析之后就会发现,我们对有情伤害的反应过度了,是不正常的反应。当然这个正常和不正常的标准,并不是世间那种正常不正常。
我们真正的正常的反应,就好像跟菩萨的反应一样。有时候我们认为菩萨的一些智慧是超常的,其实菩萨的智慧不是超常的,是正常的。佛、菩萨是安住在正理、安住在平等如实的本性中作了反应,应该是正常反应。而平时我们通过贪嗔痴,客尘引发的心识的反应,往往是不正常反应。所以寂天菩萨只是引导我们做一些正常的反应而已。
我们应该安住在正常的反应中,对于有情的伤害,对于无情的伤害,通过缘起正理的分析观察,没有一个真正能让我们找到生嗔心的根据,我们生嗔心只是一种非礼作意。如果安住之后就可以忍害,也可以忍受种种的伤害。就像我们生病可以忍受,遇到洪水猛兽可以忍受,遇到怨敌的伤害也可以忍受。我们把他们放在同等的、平等的位置上面,而不是认为哪个怨敌对我们伤害,怨敌就好像是自主的,其他的我自己的疾病是非自主的。我们应该全部把他们放在因缘所生中,没有一个是刻意的。我们一个个地梳理下去,绝对可以把有情伤害我们这一点放到缘起生中。如果能够放在缘起而生的中,找不到真正一个很自主的造事者,真正寻找时,的确是找不到的。如果是这样的,我们就可以安住在一切诸法的本体实相中。这个实相也可以理解成世俗的实相,一种比较安静平和的状态。
寅二、与嗔者罪业相同。
或由愚行害,或因愚还嗔,
此中孰无过?孰为有过者?
“或由愚行害”,怨敌是因为愚昧而对我作伤害,“或”:有些人,比如我自己是因为愚昧而还嗔,以怨抱怨。我们真正分析观察时,这两种情况中,哪个是真正有过失,而哪个是没过失的呢?按照我们的标准来看,我在这个当中是受害者,我是没有过失的,真正有过失是对方,对方有过失,而我没有过失。我们很容易很轻巧的通过自己的方式,通过太极推手,把这样的过失推到对方的身上,我自己好像一点过失都没有。其实是不是这样呢?寂天菩萨通过超胜的慈悲和殊胜的智慧告诉我们,其实自己也是和对方一样的过失。
首先是他的本体,我们观察分析有两个重点,一个重点就是第一句颂词和第二句颂词当中的“愚”字,是个重点。“或由愚行害”,“或因愚还嗔”。按照宗喀巴大师的《广论》当中讲,这个“愚”有两种,一种愚叫做业果愚,另一种愚叫做真实义愚。业果愚就是不了知业果的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愚昧无知。真实义愚,就是对于真实的无我、空性等的愚昧无知。当然,一切都来自于最深层次的真实义愚。
业果愚主要表现在世俗的层次上比较明显。这里讲的是业果愚,怨敌为什么会对我作伤害呢?因为他对业果的关系,对于缘起、缘灭等的关系不了知,因为他不了知业果所以对我加害,所以“愚”字很重要。“或由愚还嗔”,我也是发起嗔恨,等起就是一个愚痴,我也不了知业因果的关系,然后我开始以怨抱怨。所以说第一个重点是愚。并不是因为我是受害者,我的发心上面就没问题,其实他根本上的原因都是愚。因为不了知,所以开始做出一些不好的行为,根本的发心、根本的动机是一样的愚。
第二个重点是对方“行害”,我是“还嗔”。通过“行害”和“还嗔”再分析时,就可以得到二者罪业相同的结论。
对方是行害,对我作诽谤,对我作打击等,对方他的身语意做出一些伤害我的行为。那么我还嗔,还嗔有很多种形式,有些形式只是内心中产生很强烈的嗔恨心;还有通过嗔恨引发以怨抱怨的行为。说他是因为愚痴导致给我伤害,我是因为愚痴导致以怨报怨,这样看起来,它的根源的都是愚,行为上面一个是行害,一个是还嗔,所以“此中孰无过?孰为有过者?”我们通过这样的方式分析,哪个是有过失的?哪个是没有过失的?
我们认为对方有过失,因为他是愚以行害,有过失。那么我呢?在没有学习这个颂词之前,我们想当然地认为:我当然是没有过失的。但是,寂天菩萨在颂词中讲得很清楚,“或因愚还嗔”。“愚”和“还嗔”,这两点看起来时,自己在这个事件中,绝对不是无过的。愚本身就是因为不了知一切业果,就是一种无明;嗔是什么?嗔就是三毒、五毒之一,所以这个不是过失,什么是过失?也许在这个事件中,从近因的侧面,我们经常讲譬喻,走在大街上,张三走过来,搧自己两个耳光,从这个角度来讲,可能你没有过失,浅层次的没有过失,如果按照世间的法律、世间的责任来判定来讲,你没有过失。但是这个地方我们不是在讲世间的这些层次,我们是在讲修行,在讲一个菩萨怎样安住在安忍的境界中。所以我们使用了新的标准,不能够以上述这种来作为标准,我们现在想做一个菩萨,那必须要按照菩萨的标准来进行判别,不能按照世间的标准来判别。
我们现在已经入了菩萨道,已经入了佛门,但是我们处理事情的标准还在用世间的这些标准,还在以这些标准来为自己开脱,我们很难以入菩萨行中的标准来和道友处事,来和其他的众生处事。
所以说,如果我们选择这种菩萨道,我们就应该以菩萨道的标准修安忍,作为我们取舍的标准,而不应该再一味地以世间的标准。
有些时候我们觉得,作为一个修菩萨道的人,和一个世间人交往,如果我以菩萨道的标准来做事,比如对方是以世间的标准来对我,那我以菩萨道的标准来对他,那我就吃亏了。
这个问题前面已经分析过,吃一点小亏不要紧。其实我们在修道过程中,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吃点亏,可以在我们修心的层次上面尽快成熟;在累积资粮方面,其实我们得到的利益,占到的便宜,远远超胜于无数倍。
我们在分析的时候,从因果的标准,从菩萨道的标准看起来,我自己在这个事件过程中,还是有很大的过失。
这段颂词在理论方面是很尖锐的,直接打破了我们在经常遇到的事情中,理直气壮地认为我没有过失的错误想法。真正分析下来时,我还是有很大的过失的。我和伤害者的罪业相同,是同等的,他是通过愚昧而行害,我是通过愚昧而还嗔,所以我和对方的过失是一样。
所以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产生嗔心,只要是生起了嗔心,这个就是有罪业的。我们在修道的过程中,思维的方式不要局限在那种狭隘的思维方式中,应该让我们的心胸打开,以宽阔的心胸来思维,这时对自己、对他人、对整个社会、对整个众生,它都会有当前的利益、深层次的利益,暂时和长远利益。
既然我们选择了当菩萨,就应该想方设法扩展我们的心胸,能够以包含一切的心胸来对待一切众生。否则还是以一种狭隘的心胸去对待,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成熟呢?这些颂词是帮助我们迅速成熟的指南,如果我们学的时候没有认知到,学完之后也不去做,不去调整,总是想自己在什么样的方式下不吃亏,都能够占上风。如果这样,我们名称上是一个菩萨行的修行人,实际上还是与凡庸的众生无二无别。所以这个颂词我们应该多去看,多去思考,了知之后就容易安住在安忍的状态中。
寅三、害由业生故不应嗔敌。
伤害是由业而产生的缘故,不应嗔恨怨敌。
因何昔造业,于今受他害?
一切既依业,凭何嗔于彼?
“昔”,是昔日的意思。“因何”就是为什么。为什么以前要造下这些伤害众生的业,导致今天受到了对方的伤害?既然是以前自己造过伤害对方的业,今天受害时,凭什么要嗔恨对方呢?
这就相当于是世间中的借债还钱的道理一样。世间中大家对借债还钱都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现在我受到了伤害,由果推因,是因为以前曾经造过伤害他的事情,以前造过的业,今天成熟了,成熟了之后,可以说是自己自愿去借的债,今天来偿还别人的钱,当然是应该的。
不能说以前我借钱时高高兴兴,还钱时就是一百个不情愿,这个是不行的。如果你在世间生活,你就要按照世间的规则去办事,你要在世间中生存,你必须要遵守世间的游戏规则。你借了别人的钱,就应该还钱,而且利息也要还,因为你是自己同意的。
同样的道理,你在轮回当中生存,必须要遵守轮回的游戏规则,这个轮回的游戏规则是什么?就是业因果。缘起和果之间的不虚耗。你以前伤害了别人之后,债已经借下了,连本带利,都要偿还。不能说借债时高兴,还债时不高兴,不行。如果不愿意还这个债,以前就不要借债。如果说以前不懂事,不了知情况,但这个事实就是借了,借了之后,你必须要偿还。如果不想以后再偿还,现在就不要再造这个业。以前因为不懂事造了业,现在学了佛法懂事了,就不应该再为以后的痛苦现在去借债。
以前的事情现在已经无法改变,但是我可以改变以后的事情。以前我不懂事,伤害了众生,现在我懂事了,我要通过安忍的方式,来清净掉以前的罪业,或者说制止以后不再造罪业,所以修安忍。
修安忍,第一偿还以前的罪业,或者清净以前的罪业;第二制止以后再造罪业。这的确应该是一个智者应该做的行为。
如果是一个愚者,以前造罪业时是懵懵懂懂的,现在要还钱了,他还是懵懵懂懂的赖账不还,以后又开始借账,又是懵懵懂懂的。他一直在这个轮回当中,懵懵懂懂的来,懵懵懂懂的去,又没有办法真正去安住在一个如理的行为中。
所以“害由业生故不应嗔敌”,既然是以前自己借了这个债,现在就应该还,不应该有丝毫的觉得自己不应该还钱,为什么你让我还钱等,是你自己借的钱,当然别人找你,不会找其他人。
此处“害由业生故不应嗔敌”。我们看到颂词时,有点熟悉的感觉,因为前面我们在讲修安忍时,这个颂词的意思曾经出现过,也是因为思考业力的缘故应该安忍。但是没有矛盾的地方,没有重复的地方。为什么没有重复的地方呢?前后文出现的场合不一样。前文出现的时候是自己安忍,别人对自己伤害,而观想我曾经以前伤害过对方,所以说我应该还债。
现在的科判是对亲友造四罪者,这个里面受害者,按照科判,颂词来讲应该是亲友,是亲友和怨敌之间的业果关系出现时,我在这里有一个特殊的位置,一种特殊的关系。因为我和亲友之间通过一些业缘,通过一些因缘,暂时我们成了亲友。因为有了亲友关系的缘故,他的事情很多就变成我的事情,他的伤害就变成我的伤害了,如果亲友成功了,我也跟着他沾光,如果亲友做了什么错事了,我也跟着好像有一种耻辱感。
从这方面讲的时候,因为怨敌对亲友做了伤害,所以我就马上生起嗔恨心。现在我们也要想一想,“害由业生故不应嗔敌”,这个怨敌对亲友做了伤害,是因为亲友以前对他做了伤害,所以现在这个亲友他是要受报。
比如一大群人今天气势汹汹的到了亲友家里面,把门砸坏了,然后冲进去逼债,我听到消息之后,马上赶过来了解情况,你为什么来欺负我的亲友?对方说他是去年借了我们的钱,现在还钱的时间到了,我让他还钱他不还。自己了解情况,原来他们二者之间有这种借贷关系。现在应该还钱了,如果按理来讲,他应该想方设法把这个钱还清就对了,这个是智者应该做的事情。
如果了解情况之后,亲友他遇到怨敌伤害时,是他们二者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前亲友伤害过对方,现在对方来找他还帐。我了解之后,我应该止嗔,不应该嗔敌,更不应该恨。
丑二:是故断除嗔彼:
是故,就是承接前面的意思,所以说应该断除嗔恨怨敌。
如是体解已,以慈互善待,
故吾当一心,勤行诸福善。
如是体解了业力导致这些道理之后,就应该以慈爱心相互善待。了知情况之后就应该一心一意地去修持一切的善根:修持安忍的善根,或在安忍的情况下,再修持其余的利益众生善根。总而言之是不能嗔恨怨敌,不应该以亲友受害而嗔恨怨敌。
“如是体解已”,如果我们了知了这个情况,我们内心中就释然了,就可以去安住在安忍的状态中。
“以慈互善待”,解开这种冤冤相报的缘起链,然后以慈心对待对方,影响对方,对方以慈心对待我。众生和众生之间应该这样。
有的时候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我和其他人发生一些矛盾,一般人的想法是这样子的:如果对方原谅我,我就原谅他;如果对方不原谅我,我也不原谅他。双方很难主动迈出第一步,主动迈出和解的第一步对于一般的众生而言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总是希望对方先软化,然后我再软化。作为一个菩萨来讲,不应该等对方先软化我再软化。我首先应该主动的以慈心对待对方,然后通过我的慈心,我不间断的慈心,通过我恒常稳固的慈心观待对方,让对方接受到我的慈心的信息,然后他也逐渐地善待我。在这个业果关系上面,我们走出了好的一步。
“以慈互善待”,其实我也好、亲友也好、怨敌也好,都是轮回中同病相怜、被三苦所折磨的痛苦众生,在这样的困难的中,我们都有很多苦恼,都有很多痛苦,本身都已经有很多痛苦,何必在苦上加苦呢?没有必要在苦上加苦。
打个比喻,我们有同行的来自于全国各地的十几,二十个人,同时被歹徒劫持,被土匪抓到关起来了。我们都是人质,都是受害者,我们应该相互慈爱、相互帮助,想方设法一起脱离这种匪窟才行。在这个情况之下,我们本身就很痛苦了,如果还勾心斗角,互相打击,以这种方式去互相敌对,就是苦上加苦。
所以,对我们所有的众生来讲,不管是我,我的亲友,还是怨敌,从局部和短暂的关系来看,好像我们的矛盾很尖锐。但如果我们把关系放大再放大,不是把矛盾的关系放大,是站在更高更远的地方来看这个问题时,其实我们几个的关系是很少、很小的关系。从整个轮回来看,我们同样都是轮回众生,都有三苦、都有烦恼,都被很多痛苦所折磨。在这个当中,我们要做的最重要事情,就是要离开痛苦。就像人质一样,就是想着怎样获得自由。我们的终极目标就是怎样从轮回当中脱离,短期目标就是我们在一起应该相互善待、相互帮助、相互鼓励、相互解决身心上的矛盾。按理来讲同是天涯沦落人,都是轮回中的痛苦众生,互相之间应该理解、宽容,有一种互相善待的心态。以慈互善,在这个基础上相互鼓励、相互帮助,相互之间产生道心、产生空性的智慧等,出离轮回,这个是应该做的。
一些大德讲过这样的理论,当我们看到众生,看到讨厌的人,看到一般的人,首先不要对他下定义:这是一个很坏的坏人,这个是我的一个怨敌,把他贴一个标签上去。因为我们贴了标签之后,马上态度就不一样了。他是我的怨敌,所以我要怎么样;他是我的亲人,然后怎么样。
看到一个众生时,我们应该做什么?首先我们应该生起的想法是,他就是一个众生,而不是想他不是我的亲人,或者是一个怨敌。他是一个众生,我的父母也是一个众生。给我做违缘的也是一个众生,只是一个众生而已。如果我们把贴在众生上面的这些标签取掉之后,他就是一个单纯的众生。他就是一个有痛苦、有烦恼、想要离苦得乐,具有这种比较朴素心态的一个众生而已。旁生也是这样,狗、猫、蚯蚓、蚂蚁,它们也有一个朴素的愿望就是离苦得乐,除了这个之外没有其他的东西。
所以,我们平时训练时,知道他就是一个众生而已,我们都是沦落的众生,应该互相善待、互相发慈爱心、互相帮助,如果哪个众生落难时,我们去帮助他。比如,哪些众生遭杀了,我们通过钱去买生放生,帮助他从这个痛苦当中脱离出来;谁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通过善心去帮助,即便帮助不了,但是我要对他发善心。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认为他都没有对我做,为什么我要做?前面我们提到过,为什么我们要主动去做呢?就好像我们落入土匪的巢穴中时,虽然都是人质,但是在人质中也有一些人,因为他的阅历、他的智慧、他的能力突出,会在人质群中逐渐成为一个领导,出谋划策,作为一个领导就应该多承受,多担待,应该主动想办法,领导其他人脱离这个匪窟。就像这个一样,我、亲友、怨敌乃至于动物、地狱中等的这些众生,我们都是轮回的众生,在变成轮回的人质时,整个过程中因为我发了菩提心,受到了佛教的教育,被上师摄受了,学习过发菩提心的教法,所以在这些人中,我的这个能力稍稍要突显一点,就象人质当中的人质头一样,就像领导一样,他的能力就显得突出,所以既然他突出了,他成了领导者,他就应该多担待。所以说我做为一个菩萨,发菩提心的人,接受了菩提心这个体系的教育,我心中应该承受力大一点。既然我是众生当中一个修道者,我感觉应该主动的站出来,做一些领导应该做的,可以做的事情。
所以既然我们说,我们和其他的众生,从众生角度是一样的,但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因为我毕竟发了菩提心,成了一个菩萨,所以我有义务,有责任帮助他们逐渐走出轮回。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我遇到了事情,我遇到伤害,或下面的人对我不满,其他人对我做伤害,很明显我就应该多担待,一个领导他在团体中就是应该多担待。他的气量,其他方式他都应该和一般人不一样。所以我们既然发了菩提心了,我们的责任就大一些,我们的心胸就应该广阔一些,我们担待的应该多一些。所以别人在骂我,在伤害我时,对我有什么成见时,我就应该有一种担待的心态,然后主动的考虑怎样帮助这些人逐渐树立正念,逐渐帮助他们修道,逐渐引导他们趋向解脱。这是一个菩萨应该思考的东西,而不应该把自己置于一般的普通人的状态中,乃至于把我们的标准放得比世间的标准还要底的多,这就不对了。
所以我们是众生毫无疑问,但我们在众生中应该怎样做,必竟发了菩提心,受到了佛教的教育,所以我们的心量应该大一点,我们这样一种思考应该比其他的世间人思考的多一点,遇到事情的时候成熟一点,所以应该断除嗔恨。
我们是从“以慈互善待”的颂词引申出这么多的解读。“故吾当一心,勤行诸福善”,所以我们要一心一意地勤行福善。除了安忍之外,还要在安忍基础上,修持更多的利他心,引导其他众生,怎样帮助众生发起这个善心,怎样让他们苏醒种性,怎样让他们来修持菩萨道等,直接能够让他发心的人,让他发心;不能够让他直接发心的,就给他们介绍哪个地方可以帮助学习发心思想理论,怎么样去遣除他的这些障碍违缘等。这些我们很多都可以做的,所以如果能够这样就可以断除嗔恨怨敌的心态。
我们今天的课就讲到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