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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广释》思考题-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本文作者: 发布时间:2024/8/24 12:36

第十品 观燃可燃品

第三十八课

1、燃可燃的含义,有何解释法。以教证说明,龙树菩萨为什么宣说此品。

答:顶礼上师三宝!

“燃”即为火,“可燃”即为木柴。龙树菩萨宣说此品的教证有:

经云:燧木及燧砧,手作三者聚,此等缘生火,生后速失灭。智者寻其来,以及所去处。然于诸方隅,不得若来去。蕴界以及处,内空外亦空,无住我所空,诸法如虚空等,宣说了无有燃与可燃的道理。

2、如果对方承许火与木柴一体或者他体有何过失。

答:顶礼上师三宝!

如果对方承许火与木柴一体,则有“作作者则一”的过失:大家都知道,火是能燃,是作者;木柴是可燃,是作业。如果火和木柴是一体,则作作者为一体。而作和作者是能做所做,互相观待的关系,而不是同一个体性。如果火是木柴,木柴是火,那也意味着工人修路,工人是路,路是工人;人吃饭,人是饭,饭是人等等,存在明显的过失;

如果对方承许火与木柴他体,则有二者完全没有关系的过失:因为我们知道,木柴和火是能生所生的关系,因为木柴所以有火的燃烧,因为火的存在所以木柴能被燃烧。如果是他体,两者完全没有关系,火的燃烧和木柴的被燃烧都不需要观待对方,则有很大的过失。比如马上冬天要取暖,要买煤炭来燃烧取暖。如果二者是他体,则不需要去买煤炭,直接可以得到燃烧的火。这样显然不合理。

3、你认为承许他体有几种过失,并一一说明理由。

答:顶礼上师三宝!

《中论广释》思考题-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如颂云,承许他体的过失主要从两方面来分析:

1)应恒常燃烧等过失:

1.1)如是常应燃的过失:如果火和木柴不再互相观待,则火只有两种状态:恒时燃烧或者恒时不燃烧,这个显然违反常理,是为过失;

1.2)不因可燃生的过失:比如火焰需要依靠木柴或者煤炭等才可燃烧,若为异体则不需要观待木柴等,可以凭空产生火焰。这显然与现量相违;

1.3)则无燃火功的过失:如用火柴点燃蜡烛,需要有划动火柴等功用才可以最终点燃蜡烛。如果火不观待他缘,则无需功用也可以产生火,同样与现量相违;

1.4)亦名无作火的过失:火是能作,木柴是所作,燃烧的动作是作。如果能作所作为他体,则作也不可能产生。那么就算是有火,也只能是无作火。

2)不依靠因产生之过失:

如果火和木柴不互相观待,则他们就有不需要观待因缘而生的过失。这种情况下,火如果恒时燃烧也不需要依靠因缘而生,则有恒时燃烧的过失;那么为了集聚火的燃烧而人做得一些功用也就没有必要了。现量中火的燃烧还是需要人去做很多功用才可实现,此处显然也是一个过失。

 

第三十九课

1、为什么说正在燃烧的不是木柴呢?

答:顶礼上师三宝!

《中论广释》思考题-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对方认为:燃和可燃可以以他体的形式存在,即木柴和火可以同时存在。正在燃烧的木柴是可燃,燃烧的火是能燃。木柴以可燃的自性存在,火以热的自性存在,因此,燃和可燃以他体存在的形式可以成立。

中观宗破斥:正在燃烧的木柴不存在。如果木柴和火同时存在,那么木柴存在两种情况:1)燃尽了:这时无论火还是木柴,都如石女儿一样不存在;2)未燃尽:则木柴根本没有燃烧。因为两者根本没有接触。

另外也不存在一个正在燃烧的木柴,因为火和木柴作为自性的异体存在,互相之间不观待,如瓶子和柱子一样,之间根本不能起作用,因此没有一个正在燃烧的木柴。

2、如何观察才能彻底了解火与薪从未接触之理。

答:顶礼上师三宝!

《中论广释》思考题-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如颂云,可以从两个方面的观察,来彻底了解火与薪从未接触之理:

1)发太过:如果火与薪是自性存在的异体,则不可能接触;既然没有接触,则不可能有薪的燃烧;既然没有薪的燃烧,还同时存在火,则此火将不观待薪而独立存在;因为不观待薪,则无论薪是否存在,火都不会熄灭;最终得出的结论就是此火常住,永不熄灭这样的过失。名言中火有生灭,胜义中火的本性也不会存在,因此永远不灭的火是不可能存在的。

2)破离过之答复:对方认为像男人接触女人一样,燃和可燃虽为异体,但是也可以接触。中观宗破斥:首先男人和女人是互补观待的他体,而燃和可燃却存在互相观待的关系,因此这个比喻“相离”。因此你们用互补观待的男人和女人可以接触来推导互相观待的燃和可燃,怎么可能成立呢?

3、火薪若非同时观待,有什么过失。

答:顶礼上师三宝!

《中论广释》思考题-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如颂云,对方如果认为火薪可以非同存在,那么我们可以反问:因为火薪互相观待而存在,如果你们认为可以先后存在,那么请问是先有火呢还是先有薪?

中观宗破斥:一般现量中,大多数都会认为先有木柴然后有火,不然如果已经存在火,那就没有必要再去准备木柴了。在这种情况下,那么就可以分析下木柴中有没有火的存在。1)火存在:如果木柴中有火的存在,则不需要再去产生另外一个火,这样会有再次产生的过失,因此木柴中火不存在;2)火不存在:因为火和木柴是观待而生的,因为火的不存在,则木柴不存在。和之前假立的木柴存在互为矛盾,则可推知木柴中火不存在。

由以上推导可知,火薪若非同时观待则不合理。有重复生或无意义的过失。

 

第四十课

1、怎样观察火薪同时不成立。

答:顶礼上师三宝!

如颂云:

《中论广释》思考题-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如果柴和火同时观待存在,则可以视为互为观待,则推理方式如下:

《中论广释》思考题-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2、怎样以火薪成立或者不成立的方式而破斥人我。

答:顶礼上师三宝!

通过前面几个科判“破前后之观待”“破同时之观待”“破成与不成之观待”的总结,从而得出所谓的观待法根本不可能成立的结论。如颂云:

《中论广释》思考题-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首先从火的角度来观察,在木柴存在和不存在的情况下,火都不能成立;同样从木柴的角度来观察,在火存在或不存在的情况下,木柴也不成立。

因此可知,凡是在名言中观待的法,在胜义中均不存在。继而推知,如有实宗和一般凡夫所承许的,我补特伽罗以观待法而存在,就如火和木柴比喻一样,胜义中也根本不存在。

这个道理深入思考以后就会恍然大悟,大慈大悲的佛陀在不同的众生面前宣说了各种法,但是最了义最究竟就是人无我和法无我。我们每天耽著我执而产生的种种烦恼,其实如虚空一样也根本无有实体而不可能存在……

既然本来没有人我和法我,那众生为什么会去耽著?这是迷乱习气所致。就像是有眼翳的病人见到本来不存在的毛发一样。要想通达空性的道理,只有先懂得无我的理论,然后再进行修持,这样在有生之年或者来世,就能在自相续中开悟智慧,那个时候所有的痛苦烦恼都会销声匿迹。

 

3、火烧木柴的事实,为什么说现量不成立。

答:顶礼上师三宝!

如果所谓的火烧木柴的事实是现量可见,那么可以通过观察来看此现量如何存在。由以下观察可知,对方所谓的现量是不成立的。

《中论广释》思考题-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第四十一课

1、本论如何以五相推理而抉择人无我。请以火薪以外的比喻说明我蕴之间的五相推断法。

答:顶礼上师三宝!

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讲,木柴不是火,这里破一体;离开木柴,火不存在,这是破他体;火不可能具足木柴,具足就是具有的意思,这是第三个推理,意思就是说火和木柴非一体、非他体,所以具有的关系无法成立。火没有木柴,木柴没有火,是从能依所依角度讲,火作为能依,木柴作为所依,或者火作所依,也不可能,这里有一体、异体、具足、能依、所依,总共五相推理。具体推理如下:

《中论广释》思考题-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以火薪以外的比喻说明我蕴之间的五相推断法,此处用学可学进行推理如下:

《中论广释》思考题-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2、《入中论》中为什么以七相车理抉择人无我。

答:顶礼上师三宝!

因为众生的执著千差万别,为了破除众生各种各样的我执,月称论师在《入中论》里面抉择人无我的时候,以木车为喻,木车和零件的一体、异体、具足,还有能依、所依五相推理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零件的聚合以及形状都不成立木车这两种推理。

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云:“如观察车七相无,由余世间共许有”,虽然以瑜伽士的智慧,或者七相推理的方法来观察,人我根本不可能存在,但是,在人们的分别妄执面前,可以有人我存在。这一点佛陀也是随顺世间而安立。

3、通过火薪的五相推理,观察你的我和我所从何而来。

答:顶礼上师三宝!

以火薪的五相推理,观察我和我所的推理如下:

《中论广释》思考题-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由以上推理可知:人们经常所谓的人我实际上根本不可能成立。

4、怎样以火薪的比喻而了知其他万法不存在之理。

答:顶礼上师三宝!

如颂云:

《中论广释》思考题-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前面通过火薪一体异体、本体不成立、能立不成立、同时观待不成立、次第观待不成立等等很多观察方法,以燃和可燃为比喻,说明受和所受的法根本不可能成立。受就是《观本住品》里面讲的能领受者即人我,所受的法就是见闻触等所有的我所对境的法。

《中观四百论》亦云:“以一法空性,即一切空性。”一法的空性就是一切法的空性。如果通达一个有为法的本体确实是不生不灭,即可推知一切法也是不生不灭。如果通达一个执著的本体不生不灭,比如通达了嗔恨心的本来面目后,对于贪心、嫉妒等其他烦恼也是同样以此类推。

5、为什么说有我执,就不能品尝佛法的美味呢?

答:顶礼上师三宝!

佛教所讲的主要是缘起法。远离四边八戏的境界叫做本来缘起。在名言中,一切万法都是依靠各种各样的因缘,如幻如梦地产生,这个叫做名言缘起。如果通达了名言缘起和本来缘起,就根本不会认为一切万法在胜义中实相存在。虽然名言中有如幻如梦的存在,但是这个靠不住,就像水泡一样,吹气的时候就全部灭了。

同样的道理,现在人们所认为的不管是对于人我的执著还是法我的执著,全部都是对于实有的执著,没有观察的时候似乎存在,但是一经观察,连一点一滴也不存在,跟水泡没有什么差别。

同样的道理,现在所有的万事万物,或者我和我所的执著,只要以中观理论观察,全部都变成了如梦幻泡影。果仁巴和宗喀巴大师在这个地方也引用了《赞法界论》里面的一个教证:“众生如谷声,远离一异体,远离生死性,正说汝了达。”意思是说,一切众生如空谷声一样,远离一体多体,所谓的生死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这个只有佛陀才通达。

世间上自认为聪明的、自认为非常了不起的人,自古以来也是多得不可计数,但是他们根本没有通达万法的真相,只不过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迷乱中的迷乱,他们可能是了解了一部分。

6、请默写并解释最后一颂。

答:顶礼上师三宝!

最后一颂如下:

《中论广释》思考题-第十品观燃可燃品

意思是:如果认为不管是人我所摄,还是法我所摄的万法,其本质是不空的实相,那就是还没有真正地了解到佛法甚深的甘露妙法。因为,“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7、以教证总结本品内容,并说明学习《观火薪品》以后,对自己的我执有没有新的感受。

答:顶礼上师三宝!

以教证总结本品,如下:

《梵天请问经》中云:“离身不见法,离法不见身,不一亦不异,应当如是见。”离开身体不可能见法,离开法也不可能有身体,所以身体和蕴之间是不一不异的关系,如果谁见到这样的道理,那才算是真实地通达人无我空性。

通过学习本品,深刻感受到所有观待法均为假立,那观待与“我”的贪心、嗔心、痴心、烦恼、爱恋等等一切也都如梦如幻,没有一个真实的本体。同时以五相推理的方法,也可以深入观察每一个迷乱的分别念,比如当自己猛烈的嗔心生起时,可以在这种状态下仔细观察等等。希望上师三宝加持,让弟子等早日断除我执,品尝到佛法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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