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继续学习《入菩萨行论》。
在科判“于欲妙生起厌烦”当中讲到妙欲的可怕——“现世及来世,诸欲引灾祸”。在佛经当中有一个公案,讲佛陀在一个叫做离贪功德林的森林当中,给比丘们讲了妙欲的过患。佛陀讲到妙欲的过患,能够破皮、破肉、破骨、破髓。这是个比喻,一个人从外到内有皮肤、肉、骨头、骨髓,对应的,妙欲可以破持戒之体、禅定之肉、智慧之骨、微妙善心之髓。戒定慧和微妙善心是四种功德,持戒就像人的皮肤,如果耽著妙欲,可以让人破戒律。定相当于人的肉,耽著妙欲能破禅定之肉。骨头就像智慧一样,耽著妙欲能破智慧之骨。微妙善心可以理解成证悟空性的智慧,或者解脱的殊胜智慧,“微妙”是指这种胜义功德非常细微,如果耽著妙欲,是无法证悟出世空性智慧的。因此,妙欲对修行人来讲有很大的灾祸。
除了上面讲的耽著妙欲引来的灾祸,还有现世可见的“今生砍杀缚”的灾祸,以及来世堕地狱的灾祸,世间出世间的种种灾祸都可能遇到。所以说,果报相当的可怕。
癸二(观察本体不净)分二:一、以同离命故观彼不净;二、观察具命而观彼不净。
下面主要是针对男女之间贪著异性的妄念进行一些分析。人的身体本体是不清净的,通过观察不清净,让我们生起厌烦。这个教言在佛经论典当中再再地出现,它的原理也讲了很多次。我们之所以耽著,是因为认为对境可爱、妙欲可爱、人的身体可爱,对可爱的东西,我们就会产生希望拥有、希望得到的贪执。如果它的本体不可爱、不清净,我们的心自然而然就会远离它、厌恶它。
以世间的比喻为例进行说明。如果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花园,很好看的美女,我们看到之后,它很可爱我们就产生了贪心。如果看到一堆大便,这个东西很脏,很厌恶,我们自然而然就产生厌烦、恶心的感觉。这就是处在世俗阶段的心的一种特点。我们修法的时候,就是在使用这种特性,为什么我们会生贪?因为我们执着对方好看。那么,通过观察所贪的法本体是不净的,就可以产生远离贪欲的境界,产生厌烦心。
下面有两个子科判,第一个是“以同离命故观彼不净”——以“同离命”的方式观身体不净。尸体是离命的,没有命根,离命是讲身体和尸体一样。“同”是相似、随同的意思,“同离命故观彼不净”是说所耽著的身体,和离命的尸体相同的缘故,来观它不净。这里的“离命”,是说身体是无情,因为身体是色法的缘故,它的本体就是离命的自性,但是因为它和我们的神识结合在一起的缘故,认真仔细观察的话,我们可以说这个人是有情。有情是讲它具有生命、具有神识。为什么杯子可以叫纯粹的无情?因为它不具有神识。我们的身体可以叫有情,是因为具有神识的缘故。真正来讲,识才是命。而身体本身是色法的自性,本身是无情法。这里是从纯粹的身体角度来观察它的不净。
第二是“观察具命而观彼不净”,命可以理解成心识,以具有心识的方式来观彼不净。对于寂天菩萨宣讲的从纯粹的身体角度来观察不净,有些人说,没有心识的身体我不喜欢,我喜欢有心识的活生生的人,活生生的男人,或者活生生的女人。对于这种对具有生命的执着,我们要破除。
这两个科判,一个是从无情的角度来观察身体不净,另外一个是讲如果它具有心识,也不应该耽著。
子一(以同离命故观彼不净)分六:一、无有所贪之法;二、以贪而视不应理;三、以嫉妒保护不应理;四、恭敬供养不应理;五、欣喜接触不应理;六、以贪拥抱不应理。
第一“无有所贪之法”,所贪的法是没有的。观察人的身体,从里到外,根本找不到一个真正的可以被我们贪著和拥有的精华之法。这个科判和第五品的有些科判是相近的。
第二“以贪而视不应理”,我们以贪心去视异性,实际上是不合理的。
第三是“以嫉妒保护不应理”。世间的爱,往往都是一种占有——你是我的,我是你的。别人要去看它,触摸它,他就会产生嫉妒心。其实,以嫉妒心来保护自己所贪著的对象,不应理。
第四,用很多的财物恭敬供养这个贪着的对境不应理。第五,很高兴地去接触它的身体不应理。第六,以贪执心去拥抱这个身体是不应理的。
这些不应理都是讲断除贪心。一般来讲,众生对于异性的身体是比较执着的。当然,现在和古代不一样,古代的教法主要是针对异性。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现在也出现了耽著同性的情况。古代虽然有耽著同性的情况,但是从很多古代的文献、公案来看,并不是特别多,而现在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出现了很多耽著同性的烦恼。这个地方的教言同样适合于耽著同性。
颂词讲的是耽著女人,我们在佛学院讲入行论的时候,因为下面听法的都是男众,所以直接就讲这个颂词了。但是现在听法的有男道友和女道友,在有女道友的时候,解释的话要绕一下弯。上师也专门讲过这个问题,如果颂词里面出现的是女性,我们就知道这是针对男性修行人来讲的,女性修行人理解的时候,把这个字换成男字就行了,因为执着是相互的。但这样说耽著异性,好像也不周遍,因为现在有很多耽著同性的情况。不管怎么样,耽著异性也好,耽著同性也好,身体都是不净的,都是无有所贪之法。不管是任何一种执着,有染污心都是不对的。这里主要是来熄灭我们的贪欲的。
上师在有些地方讲到,佛陀并不是说让我们每个修行人都像一个木头一样,没有任何感情。从某些角度来讲,男女结婚之后有孩子,才会有生命的延续。但是这个地方佛陀或者寂天菩萨的意思,就是不要过度的贪著。佛陀也没有让所有的人出家,也没有让所有人都来学佛。但是佛陀告诉我们说,这样的东西不能过度地贪执。如果过度地贪执,自己的心胸就会很狭隘,会引发很多的烦恼、恶业,引发很多不利于修行的因素。如果不是过度地贪执,佛陀在经典当中,也是允许在家人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是,过度地执着是不允许的。对任何东西过度地执着,一定会产生很多负面的影响。佛陀讲这些,就是要打破我们的执着。
通过学习这样的教法,上根者彻底地断除了贪心;中等者学完之后,他的贪心会减弱;下根者学了之后,断除也不可能,减弱暂时也没有,但是,他会有一种深思:“以前我的想法是对的吗?寂天菩萨讲的这六条,是不是真的这样?”以前没学习佛法之前,我们认为有所贪执的法是天经地义的。现在寂天菩萨从另外的角度告诉我们,它本体不净不值得贪执。下根者听了这些教言之后,至少会有一些触动,引发一些思考。不管怎么样,上、中、下三种人在学完这个教言之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收获。
这里讲的不是讲很玄妙的东西,都是很实在的,观察的时候也很容易理解,深入浅出。因为以前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教育,没有向这方面思考的缘故,我们没有觉得事情是这样的。现在通过寂天菩萨智慧地引导,我们再去观察:的确是如此的。
这六个法,在世间当中都是相反的。第一个“无有所贪之法”,但是世间人认为有所贪之法——他的身体、他的声音,我就是贪著他的身体。她认为有所贪执的法,有精妙的地方。
第二,以贪而视不应理。世间人觉得以贪而视很应理,看美女很养眼,觉得应该看。现在很多媒体、很多人也在鼓励去看这些,讲秀色可餐,诸如此类的引导。
第三,以嫉妒保护。我喜爱的人,我要保护她,他觉得嫉妒保护是合理的。
第四,恭敬供养,寂天菩萨说不合理,但世间人认为合理。用在恋爱上面的钱,给男方女方提供一些供养、钱财,觉得用很多钱财供养她,才能得到她的心,觉得恭敬供养很合理。
第五,欣喜接触不应理,他觉得欣喜接触很合理。第六以贪执拥抱不合理,他说贪执拥抱很合理。
像这样,世间和出世间的观点,有时候的确是不一样的。对照我们的想法,如果我们觉得这六个方面都合理,那就说明我们贪执很重,我们在世间当中还没有真正的清净。如果我们认同寂天菩萨所讲的:“这些是合理的”,那么说明在修道方面是有一点点清醒的。当然,对凡夫人来讲,完全断除也不容易,尤其是以前没有修过正法的人,马上要断除这方面的执著,的确是很困难,几乎做不到的。但是不管怎么样,通过这样一种智慧的教言,慢慢去思考、观修,逐渐对这种道理会有一种深深的认同,到时候我们观念一转变,我们的心态、业跟随就会转变。转变过来之后,就达到了静虑的目标,因为我们的执着都是暂时性,而我们的本性是殊胜的涅槃。
丑一、无有所贪之法:
我们认为对方的身体是有精妙的,可以耽著。下面用三个颂词,简明扼要地告诉我们:没有所贪之法。第一个颂词:
月老媒婆前,何故屡恳求,
为何全不忌,诸罪或恶名。
有些人耽著对方的身体,在月老媒婆面前,为什么屡屡恳求让她牵线搭桥?为了得到对方,为什么全然不顾因此而遭来的诸多罪过或者种种恶名呢?
这里分成两层意思,“月老媒婆前,何故屡恳求”是第一层,“为何全不忌,诸罪或恶名”是第二层。
我们先讲第一层“月老媒婆前,何故屡恳求”。很多地方认为,牵线搭桥的媒人媒婆,种性并不是很高贵,职业也比较低贱。在中国的传统当中,媒婆也不是一个很高尚的职业,在很多作品、影视剧当中,对媒婆都描绘的比较负面,没有很正面的媒婆形象——几十岁的老太太、浓妆艳抹、很丑、很贪财,多是这样描绘。像这样,虽然媒婆比较低贱,但是为了得到自己喜欢的女人或者男人,在月老媒婆面前屡屡地恳求,根本就不顾及她的种姓低贱,一定要让她去牵线搭桥,让她去说自己的婚事。“何故屡恳求”说明,为了得到所贪的对境,他不惜放下自己的身段,在月老媒婆面前屡屡恳求,把自己的贪执心暴露无遗。
第二层意思“为何全不忌,诸罪或恶名”,为了得到女人,完全不顾及一切的罪业,也不顾及种种的恶名。从历史以及现在的情况来看,也是这样的,有些人为了得到自己喜欢的对象,不管是什么样的罪业——妄语、诈骗、杀生、偷盗,很多的事情都会去做,为什么不顾这些罪业呢?
还有,为了得到这些女人,背上了很多的恶名,在追求这个女人之前,名声还是很好的,但是一旦为了追求这个女人做了很多错事之后,一下子身败名裂、恶名昭彰。上师在讲记当中提到的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也是这样的,他为了追求女人,最后身背恶名,有些人觉得可以这样做,有些人认为不应该这样做,作为一个国家总统,应该代表着他的国家形象。
很多人为了得到一个男人或者女人,完全不顾诸罪,不顾恶名。其实就是说明贪欲心产生之后,不顾羞耻、不顾廉耻,诸罪也不顾了,恶名也不顾了,反正只要能够得到就可以了。当事情过去之后,他的头脑清醒了,才觉得不应该:为了这样一个男人或者女人,自己造下这么大的罪过!有的还去杀人、去绑架,被抓之后清醒过来,他就开始流泪,开始忏悔了。有的是恶名出现之后,觉得不应该,划不来,为这桩事情后悔莫及。
所以,人应该有所顾忌,人之所以为人,就是有廉耻心。如果没有廉耻心的话,就是禽兽了。虽然内心有贪欲心,但是不能够过分,不能够完全不顾罪业,完全不顾恶名。但是,这个地方恰恰说明,贪欲心起来了,如果不控制的话,当禽兽也可以,造大罪也可以,有恶名也可以。像这样,已经完全失去了作为人的底线。
另外,贪欲起来,头脑就不清醒了,也说明了贪欲和愚痴是相连的。他没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去思考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所以,不管是贪著男人、女人,还是钱财、名声、金银,都是一样的,如果贪著生起来,不制止不中断的话,任由其发展,自己就会始终处在一种愚痴当中。
贪执越来越重,就说明他的愚痴越来越重,在这种严重的愚痴状态当中,他分不清楚该做不该做的事情。为什么很多贪官落马?他不是没有智慧、没有头脑,他没有头脑也坐不上那么高的位置,他有一定的智慧能力。但是,贪欲心起来了,蒙蔽了他的智慧。他处在一种愚痴的状态中,不知道该做不该做,最后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清醒也来不及了。耽著财富的人是这样的,耽著男女的人也是这样的。到底该做不该做,他处在愚痴无明的状态当中,其实是分不清楚的。
这也同时说明无有所贪之法。为什么没有所贪?因为贪著的时候,是处在愚痴的境界,这时没有清醒的理智,所抉择的东西根本就不正确。这是诠释无有所贪之法第一个角度:愚痴的状态抉择出的东西,并不是一个正确的所贪之法。一个不该贪的东西,他认为应该贪,并产生了很多的贪执。
下面是第二颂词:
纵险吾亦投,资财愿耗尽,
只为女入怀,销魂获至乐。
如果是女众,把“女”字换成“男”字就可以了。其实自己执着的不管是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是一个意思。颂词意思是,为了得到对方,虽然是很危险的境地,自己也是心甘情愿投身其中,众多资财自己愿耗尽,散尽千金得到对方,只是为了这个女人或者男人入怀,获得销魂的至乐。
为了得到对方,自己付出了很多的代价。这里以两种代价为代表。第一个是“纵险吾亦投”。从历史到现在,很多人为了获得男人或者女人,虽然有很多的危险,他也心甘情愿地投入其中。有的时候,为了得到对方,必须要冒很多的危险。有些时候,他要做很多恶业,让自己身处险地,譬如绑架、偷盗。还有为了得到对方不惜铤而走险的,这种情况也非常多。所以,“纵险吾亦投”,虽然危及生命很危险,但是因为他的执著很重,还是去做,尤其是年轻人。
一般来讲,年轻人的贪欲心比较重,老年人嗔恚心比较重。按照人的年龄段来讲,年轻人风脉明点比较炽盛,贪欲心普遍比较大一点,而老年人风脉明点不是很炽盛,慢慢开始衰败了,他的忍耐力相应就下降了,嗔恨心就比较重。以前法王仁波切也经常讲:年轻人要注意调整自己的贪欲,老年人要注意控制自己的嗔恨心。当然,这也是一般情况,年轻人嗔恚心也很大,老年人贪欲心也有,但是比较起来,年轻人的贪心重一点,并不是没有嗔心,老年人的嗔心重一点,并不是没有贪心。一般到了老年之后,对男女方面贪欲心的执著相对越来越淡了。年轻人的承受力强,心胸要广阔一点,别人骂他几句,一般来讲比较容易承受得住。
年轻人对于男女的执著很重,因此更加应该注意调伏自己。人的执著很重的时候,为了得到对方,可以殉情自杀,可以和所爱的人一起私奔、闯荡天涯,可以去贪污、偷盗、抢劫,再危险的事情都愿意去做。从古今中外的各种各样的事例来看,“纵险吾亦投”的情况都是一样的。情执很重的时候,他会放不下自己的感情。
“资财愿耗尽”,自己的资财也愿耗尽在对方上面。很多人辛辛苦苦地挣钱,挣了钱之后自己舍不得花,供养三宝也舍不得,放生也舍不得,但用在自己的男人或女人上面,这个可以。为了得到对方,自己辛辛苦苦积累的资财也愿意花销,即便把它花销殆尽了,也是心甘情愿的。这个执着也是非常重的。有时候为了得到所爱的人,连生命都不顾了。世间人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也是体现了对感情执著的程度其实是非常大的。
我们再不清醒的话,尤其对年轻人,再不把这个问题观察清楚,还会步很多轮回众生的后尘。轮回的众生怎么做,自己也怎么做,以前我在轮回中这么做,现在也在做,以后还会做。
在这样一种执着当中,什么时候才是一个尽头呢?只有学习了这些教言,内心生起了共鸣,才会真的觉得没必要为了得到这样的女人或者男人,冒这么大的危险,耗费这么多的资财。没有把自己的生命、时间投入在修法上面,却投入到这样没有意义的事情上面,这是很不合理的。
另外,资产也应该用于供养三宝、布施众生等修积福报方面。但很多众生使用资财,目的“只为女入怀”,只是为了把所爱的人拥入怀中,来获得所谓的快乐。从这方面来观察,会发现很多众生的执着的确非常严重。我们身在其中,不知自己的疯狂,如果置身其外,以局外人的目光,通过教言来看,自己和众生的行为确实非常疯狂,而且真正所贪的法也并非真实存在。
下面我们再观察:
除骨更无余,与其苦贪执,
非我自主躯,何如趣涅槃?
我们所贪的对境,是不是真的值得贪著?如果真是具有精妙实质的东西,那么“纵险吾亦投,资财愿耗尽”也可以。实际上,“除骨更无余”。分析观察所贪执的对境,无论男人女人,从外至内除了骨头、血肉之外,没有什么精妙的东西。与其苦苦执着这种没有实质的、非我能够自主的身体,还不如把时间精力投入趣向涅槃的修行。这样对比,我们就知道贪着男人和女人没有任何实义。
下面我们再看“除骨更无余”、“非我自主躯”、“何如趣涅槃”,这是通过对比的方式来讲。首先“除骨更无余”,我们对于男人或女人,无外乎就是贪著他(她)的表象,觉得这个人长得很好看,真正观察的时候,他(她)是不是一个值得耽着的有着美丽实质的物品?光鲜漂亮的表象背后到底怎样?第五品中已经讲到过,我们可以回顾一下。比如一个人很漂亮,当我们走近仔细地观察,其实没有任何可贪之处。外面是皮肤很光滑,很细腻,或者很健美,肉眼观察的时候,好像是如此,而走近了再看,就会发现脸上出现很多的暇疵,很多地方就不对了,再用仪器放大来看,那时根本就不存在漂亮了。
以前我看过一本书,里面介绍了人体三十六种不净。通过对内脏,尤其是我们比较执着的皮肤一一观察。在高倍的放大镜下,皮肤的毛孔就像漩涡,皮肤同树皮一样粗糙,汗毛就像几股搓在一起的绳子。如果再用智慧观察,把皮肤揭开,它的下面是什么?外面是一层真皮,下面还有脂肪、血液、肉,肉里面就是骨头,骨头里面是骨髓。所以,到底哪一个值得我们贪着?是皮肤吗?还是骨头、血肉、内脏?还是里面的粪尿?真正来看的话,除了一个骨架,支撑了这样一堆肉泥之外,并没有一个精妙之处值得我们贪着。
以前佛陀在引导一些人断贪时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那么把这个人的皮肤割下来,肉剔下来,把内脏、骨头这些各自放在一堆,这时候哪一个最好看?单独的皮肤、肉很恶心,骨头、内脏、屎尿更恶心,从内到外每个都恶心。为什么组合在一起,就认为它很美丽呢?其实主要是因为只看它的表面。佛经有这样的比喻:精美的瓶子里面装了不净粪。不仔细观察,会觉得瓶子很好看,但是一打开臭气熏天,马上对它没兴趣了。像这样,身体除了骨头之外没有其他东西。对方的身体是这样,自己的身体也是一样。不是别人的身体很肮脏,自己的身体很清净,其实自己和别人身体的构造一模一样,也没有什么可贪着的。
“非我自主躯”,这个身体不是我能自主的。对方的身体里面有一颗她(他)的心,而我的心在我的身体里面,怎么可以主宰属于我的心以外的身体呢?即便她(他)的身体里面有我的心,我也主宰不了,就像我主宰不了自己的身体一样,想要自己的身体不死不行,不病也不行。与其苦苦地贪执“除骨更无余”、没有任何精妙之处、对方的非我能自主的身体,还不如耽执涅槃。
归纳起来有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在愚昧的状态下,会觉得对方可以耽执;在头脑清醒的状态之下,没有什么可耽执的。或者说,在愚昧的状态下认为对方很美,在智慧的状态下,其实是不好看、不清净的。这是从人所处的状态来看。
第二、从距离方面来讲,远距离来看——优美、漂亮,近距离观察——丑陋、不净。世间上也有种说法是“距离产生美”,当然,世间对这句话有它的解释,但是放在这里,的确也是这样。远看的时候她是美的,但是越近越不美,如果近到我们用放大境观察的程度,她的皮肤、肌肉、脂肪、骨头、骨髓……越近越觉得不美,所以距离产生美。这就是佛经中讲的事物本质。世间的角度忽略了它的本质,只是从表象观察她是美的。另外,如果时间越短,就会越美,瞟一眼觉得很美,但是时间长了天天在一起,就产生审美疲劳,甚或生起厌烦心,越看越不美。总而言之,越是仔细分析,看的时间越长,透过智慧观察,会发现不净的本质。
已经拥有了这个身体,不管美不美,拥有之后,一般认为这是我的爱人、我的情人,觉得他是我的,那么我是否能够自主呢?其实对别人的身体完全没办法自主。有时候我想拥有对方,但是对方不想拥有我,这就是一种不自主的表现——我执着他,他不执著我。还有,我想永远拥有对方的身体,但是一旦对方死了你就无法拥有了;想拥有对方永远年轻的身体,这也是不可能的,他会不自主的老去;想拥有对方健康的身体,这也不可能,他也会病。因此,方方面面都不自主。我也不自主,我会离开他,他也会离开我。所以,从这些方面来看,其本质没有什么精妙的地方。
对方身体无法自主,我也控制不了,于其苦苦耽执这种身体,还不如趣涅槃。为什么说“何如趣涅槃”呢?我们可以对比一下,“除骨更无余”的意思是,我们所贪执的男人或女人的身体,除了骨头之外没有其他的精华,但是涅槃不是这样。涅槃的本体不是“除骨更无余”,它的本体很精妙,具有种种殊胜的法身功德,永远不变的实相智慧,清净的涅槃本体等诸多精妙之处,是非常清净的自性。因此,二者完全不一样。
而且,男女的身体在我们愚痴的状态下认为美,智慧的状态下认为不美。但是涅槃恰恰相反,在愚痴的状态下认为不好,没有什么值得拥有的,在智慧的状态下就会知道它是值得永远拥有的东西。这二者是完全相反的。
从距离的角度来讲,男人女人的身体是距离产生美,越远就越美,越近越不美。但是涅槃与之相反,如果你离涅槃的境界很远,会觉得涅槃没什么可执着的,觉得像一潭死水一样。但是离涅槃越近,越观察,它越美越清净。
时间也是这样,男女身体再美,时间一长就会审美疲劳,但是涅槃不是这样,时间短发现不了它的精妙之处;趋向涅槃的时间越长,越会发现它的确值得我们拥有。
而且男女的身体拥有之后,你是不自主的,涅槃的境界一旦拥有,你是自主的。因为获得涅槃之后,是永恒的获得,不可能获得涅槃却没办法使用。涅槃的功德、自性是自主的,永远不可能离我们而去,想怎样使用涅槃的境界,就能怎样使用。
另外,男女世俗的身体,贪执就苦,不贪执就不苦。涅槃不耽著就苦,耽著趣入就不苦,二者之间完完全全相反。
方方面面对比之后,就可以真正体会“何如趣涅槃”。为什么不趣入涅槃呢?
我们可能在轮回世间中沉迷的时间太长,不单单自己对男女有执着,包括世间的文艺作品、影视作品,也都认为人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感情。像这样,自己的贪执再加上外境的影响,就导致这方面的执着非常深。如果佛陀、高僧大德讲,众生要离欲,要逐打破贪执,一方面自己很难接受,另一方面一些偏激的人还会认为佛菩萨的教言很消极,阻止人们获得感情,把很美的感情说的很丑恶。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佛菩萨的教言只是说了事实而已,我们在妙欲中耽著的时间太长了,一下接受不了这么殊胜的教言,再加上世间的压力,觉得这些教言让大家不要执著有情众生的这种本能,似乎就违背了人伦。但真正分析观察的话,并不是我们认为的,只有在世间中去追求感情、金钱、美女才有乐趣,而走上解脱道,趋向于涅槃,一旦获得涅槃的功德之后,什么乐趣都没有。其实并不是这样。
如果你在局外看涅槃,肯定会像一般人认为的那样,它是一个空洞洞的东西,没有什么可以执著的地方。实际上,我们越靠近观察,尤其是通过教义,从小乘道的无我空性、大乘的般若智慧和三转法轮的如来藏境界来看涅槃,就会发现无始以来真正属于自己的就是涅槃,只不过我们不了知没有使用它,所以就执著了一个不存在的虚妄境界。现在发现涅槃,趋向涅槃,正是从迷途转入正轨,返回到自己本来的自性中。
所以,和涅槃比较起来,贪执男人女人的身体的确不应该,因为本体没有可贪之法。如果像涅槃一样,能在男人女人身体中找到一个精妙的东西,耽著还情有可原。这时候佛菩萨再说不能贪执,就是谬论了。但是真正观察起来,“除骨更无余”,最里面是骨髓,还有骨膜、肌肉、脂肪这些污秽的东西,没有人愿意拥有它。这个“无有所贪之法”科判,通过三个颂词,简明扼要地解释了没有所贪的对境。
丑二、以贪而视不应理:
科判说以贪心而视男人女人的身体不应理。
始则奋抬头,揭已羞垂视,
葬前见未见,悉以纱覆面。
最初为了看清楚妻子的容貌,要努力让她抬头才能看到,把盖头揭开之后,对方还很羞涩地向下垂视。在死亡之前不管你见没见过她的容貌,都是以纱覆盖面部。要理解这个颂词须要了解它的背景,否则很难理解它的意思。
颂词分两个层次,第一、二句是一个层次,第三、四句是另一个层次。
“始则奋抬头,揭已羞垂视”的背景,在中国古代和古印度,受封建礼仪以及父母包办婚姻的影响,婚前都是依靠媒妁之言,女人未出嫁之前不能出门,所以一般人看不到她的容貌。“始则奋抬头,揭已羞垂视”,指在此之前男人都见不到妻子的容貌,进了洞房,把妻子的头盖掀开之后,帮助她把头抬起来,才能看到容貌。没有见到妻子之前,他的贪心是很大的,好奇心也很重:“到底妻子长什么样?”所以这时他以贪心揭开妻子的盖头。
“葬前见未见,悉以纱覆面”,上师在讲记中也讲了背景,印度某类外道以及某些部族,女人从小到死之前,活着的时候都要戴一个面纱,把脸挡住。现在很多伊斯兰国家的妇女也是这样。在印度,也有女子穿一身黑衣服把脸挡住,乍一看很吓人,后来了解之后,知道只是一种习惯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到死之前一直都会把脸遮住。死亡时,把她扔到尸陀林之前,无论见没见过她的人,都不会见到她的容貌。
昔隐惑君容,今现明眼前,
鹫已去其纱,既见何故逃?
以前用面纱隐藏着能够迷惑人的容貌,现在已经明显的显露在你的眼前。秃鹫已经把她的面纱揭开了,既然见到了她的容貌,为何你会惊慌失措地逃跑呢?
“昔隐惑君容,今现明眼前”,以前她用面纱把脸挡住的时候,很多人想看。丈夫在婚前很想看,其他人走在街上也很想看:“面纱下面的脸是什么样子呀?”越不想人看,别人越想看,经常想用贪心去看里边的脸长什么样,好看还是不好看?以前让男人生迷惑的隐藏的脸,死亡的时候,在尸陀林已经明显地显现在你面前。秃鹫和豺狼已经把她的面纱揭去,她那死去的脸你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以前这么让你着迷的面纱下的脸,如今显露在你面前,你为什么逃得这么快呢?
活着和死后是同一张脸,活着的时候很想看她,死了之后就不想看,说明我们以贪心去看她的脸不合理。如果真正值得自己去看,不管她是活着还是死了,应该一样。在她生前自己有很大冲动想去看,死后又很想逃跑不想看,其实说明在脸上没有所贪的对境,以贪欲心去看她的脸是无明愚痴引发的不如法行为。所以,真正想要看她的话,不管是死前还是死后,都应该以贪心去看。但是死前有贪心,死后没有,说明贪不应理,不能说只要是面纱下看不到的脸我们都想去看。因为没有听到男人盖面纱情况,这个颂词不能应用于男人,只能用女人去解释。
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
思考题
670、佛经中宣说了女人的种种过患,所以有些男众一见到女人就特别恨,这种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答:不正确。口口声声说女人低劣、始终以蔑视的眼光来看待女人的男人,其实贪欲之火非常强烈。有些男众刚出家时,看见女人就满怀仇恨,刚开始是这样的话,不久后很容易毁坏戒律、成家生子。
所谓的女众,毕竟也是众生,对众生不能过于嗔恨。佛在经中剖析女人的身体,目的是为了对治男人的贪心,而实际上男人的身体也是骨肉组成,同样不清净,相续中也有诸多烦恼习气。应该了知自他的身体都无有可贪之处,因此不该走极端。
671、异性的身体为什么不值得贪执?对此,你有哪些体会?
答:1)有些人为了得到所贪爱的异性,全然不顾造罪与恶名,从后世来说,为贪执异性而造罪的人,一定会感受三恶趣的猛烈痛苦。得到异性的安乐,只是短暂有漏的小安乐,依此所带来的痛苦却是长久、剧烈。2)除了一堆骨架和血肉等不净物之外,异性的身体更无其余可贪之物,与其苦苦贪恋这个自己无法主宰的身体,何不如追求解脱的涅槃妙乐?
672、在与异性交往的过程中,你应该怎样守护清净的戒律?
答:必须以正知正念来摄持,不应贪得无厌,要认识到烦恼和所贪对境的本质。倘若你没有任何执著,稍微交往也没有大的过失,但是作为凡夫人,对异性的烦恼极其猛烈,真正能对治有一定的困难。因此,上师如意宝经常提醒大家:首先应当选择环境,若对戒律各方面有损害,应该火速离开,选择其他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