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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西法师辅导讲记——《入行论》第132课及思考题

本文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3 10:09

我们现在讲的内容,科判是一异无实故互不护持之过。这里讲到所谓的自、他都是没有实有的,最关键的问题是,自他分别是由众生虚妄颠倒的分别念而导致的,虚妄分别就是无明愚痴。从无明愚痴的主因来分析,因为自他分别的缘故没有办法修持菩提心,从自己和众生的角度来讲,这种根据是完全不合理的,没办法站得住脚。

因为众生没有智慧的缘故,没办法观察到这一点。在佛陀的经典和寂天菩萨的论典中,对这个问题做了殊胜的阐释。我们听到这种理论之后,也需要进一步地去观察、思维。我自己也是这样观察分析很多道理。当我们学习佛法很多次之后,比如说《入行论》学了几年或者几遍之后,再看这个颂词,和以前相比,就会发现全新的东西,当时就感觉寂天菩萨把道理讲得这么殊胜透彻,为什么以前就没看到呢?并不是以前看书的时候意义不在这里,其实寂天菩萨造论时意义已经圆满存在了,只不过是我们自己的思想和智慧没有成熟,才理解不了、看不到。当我们反复去看、思维之后,它的意义突显出来了,这时论典对自己相续的加持,对我们理解的作用,就完全不一样了。

学习佛法需要长时间和非常认真努力地去趋入。否则就是马马虎虎看一下、听一次,就觉得自己学完了,觉得《入行论》很简单,其实《入行论》很多地方都不简单,因为它讲的是菩萨行,讲到很多菩萨的行为、菩萨的学处,里面有很多殊胜的意义,我们必须通过反复观察才能够体会得到。只有体会得越深,在我们修法的时候,对我们相续的调伏力量也才越大。

有的人学完之后觉得好像相续没什么改变,并不是论典没有加持和功德。其实意思它已经讲得很清楚了,或者寂天菩萨能做到的,就是已经把它的意义很明白讲完了,能够做到的最大程度已经做到了,但是因为每个众生的根基、意乐、福报不一样,所以有些众生学完后,就领会到了寂天菩萨的密意,有些道友学完之后没有领会到,就觉得很简单或者对自己没有什么用,出现这种结果也是很正常的情况。

但是我们希望现在有机会学习的时候,尽量要把里面的内容搞清楚。调伏我们相续的作用,到底是从哪个方面来入手?它对我执心的调伏、菩提心的生起有什么帮助?反反复复去观察思考之后,我们才可以真正产生一个比较深的定解。这里打破的是自他的分别执著。

上面是从时间相异(时间不同)的缘故说明一异无实,自己的执著实际上是靠不住的。下面从对境相异的缘故来说明这个问题。

二、对境相异之苦不护之过:

按照颂词和科判的意思来讲,寂天菩萨其实是通过发过失的方式来说明对方的问题。按照你的观点,自己的痛苦自己保护,那么和自己无关的、所谓的他人或者他人的痛苦不需要管,那么在自己的身体上有不同的手脚,都是不一样的对境,它们的痛苦也不应该护持了,会有这样的过失。

下面就是讲这个颂词。

若谓自身苦,应由自防护,

足苦非手苦,何故手护足?

如果说自身的痛苦只能够由自己来保护,那么“足苦非手苦”,脚的痛苦并不是手的痛苦,为什么当脚苦的时候手要去保护足呢?这就说不通了。对方认为自己管自己,他人的问题我不需要管,这种所谓的自他的分别,或者对自己非常爱重,在道理上完全没办法说得过去。如果按照你的观点,一个身体上的手脚,其实是不一样的,对境是不相同的,为什么不相同呢?在笼统的概念当中,在不分析的情况下,我们会认为我的身体是一体的,可以说是一个身体,但是如果稍微分析一下,手和脚完全不一样,头和身体也不一样,乃至左手、右手也不一样,左手的大臂、小臂、手掌也不一样,手掌当中的五个手指不一样,五个手指的几个指节不一样,指节当中的外皮、皮肤、里面的骨头、骨髓,还有肌肉血管,每个都是不一样的,都是分开的。

如果你的观点成立的话,按照你的观点——谁的问题谁去管,其他的问题我不管,不用管其他的痛苦,那么当脚被石头砸伤的时候,颂词讲“足苦”,就是你的脚很痛苦了,你的手针对于脚来讲不是自己而是“他”,按照你的原则,当脚苦的时候你的手不用去帮它止血,也不用去帮它包扎和揉它了。或者说当山上滚石头的时候,可能要砸到你的脑袋,你的脚不用跑,反正脚就想:又不是我,怕什么,砸也是砸脑袋,和我无关,像这样是不是不用跑了?虽然可能这个石头砸不到脚,但还是会逃跑的。按我们的分别念来讲,完全是不合理的。

“足苦非手苦,何故手护足”。事实上,我们左手受伤的时候右手会去按摩,右手受伤的时候左手去按摩,乃至于脑袋受伤的时候手去按摩,抱着脑袋跑等等,都和你自己的观点和我们的分别念完全不符合。

所谓的“一”到底是什么?我们再看大科判 “一异无实故”,这个“一”和“异”就是无实的。“一异无实”其实就是说明“自他无实”,所谓的自己和他的这种执著、妄执,其实并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如果是实有的、没办法改变的,真正是实有存在的话,当然其他人的痛苦我们也可以不管。但关键就是,这是可以改变的。比如手和脚,从两个支分来讲没有关系,是我们自己的分别念把它执著成一体,好像一整张皮肤把它盖住了,要不然是骨架、筋腱、血管把它连起来了,其实不管怎么样,它还是不一样,手上的皮肤和脚上的皮肤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从这方面讲的时候它完全不一样。虽然就是不一样,明明都是不一样,但是我们的分别念还是可以把它执著为我的身体,是一个整体。

那么同样的道理,张三李四、所有的众生,我们还是可以通过我们的执著、我们的分别念把它们执著为是我的身体,同样去保护他们。就好像我们可以把不相干的手脚聚集在一块,然后执著成我的身体,其实我们把手脚分析分析再分析,最后就完全是一堆微尘而已,什么都没有。但我们就可以用分别念把它们集中在一起,说这是我的身体,所有东西是一体的。身体看起来好像密不透风,如果我们用高倍放大镜、显微镜去看,皮肤和皮肤之间仍然有很多空隙,并不完全是一体,远看好像是一体,近看其实是由很多东西组成的。不管看桌子还是看什么,都是这样。以前有很多专门拍摄微观世界的作品,肉眼看不到的东西,通过高倍放大镜摄影,和眼睛看到的不一样,完全颠覆了我们的很多观念。

所以我们看见的这个身体是一体的吗?是一体的,但是不是完全一体?完全不是,都是分开的。越粗大似乎联系得越紧,越往里面观察,里面的结构就越松散,并不是我们想象的完全一体,全都是分开的。虽然都是分开的,但我们却把它执著为一体,就像现在我们把身体执著为一体。我们和其他众生,看起来也是分开的,但如果有大智慧,从整个法界的眼光来看,也可以把它们连在一起。

从究竟的角度来讲,一切众生的法身实相、如来藏实相没有任何差别。从修法的角度来讲,我们也可以从他爱执的角度,通过利他心、大悲心把所有众生联系在一起,把它们执著为我的身体,执著为我保护的对象,从道理上完全讲得通,并不是强词夺理,完全是可以安立的。

就像我们对自己身体的执著,我们的家人、朋友圈、亲友团,其实真正看起来也不是一体的,但是我们可以把它们执著为这是我的范围、我保护的对境,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有些人的朋友多,有几百个朋友,他执著这是我的朋友圈;有些只有两三个朋友,也执著为我的朋友圈。我执的范围可大可小,这是最关键的。上师在上堂课中讲到这个问题,非常殊胜,就说我执可大可小,的确是可大可小——你可以把它放得很小,如果我们转生成一个很小、很小的众生,比如在我们皮肤毛孔里的寄生虫——螨虫,肉眼是看不到的,它小到那个程度,但还是有我执。

按照《俱舍论》的观点,有些众生身体特别大,可以到几十万公里这么高,它还是可以执著为我。有些人只有一两个朋友,他也执著这是我的,有些人的朋友圈很大,也执著为我的,所以我们现在的身体可以执著为我,我们这个四肢再加上头可以执著为我,那其他的众生为什么不能执著为我呢?这就是一种执著的问题,不是说在外境当中实际上存不存在,而是说你怎么样去执著他。如果你把他们执著为亲友,执著为自己利益的人,他就可以变成这样的。执著和不执著的结果,对自他众生的未来完全不一样。

如果不把众生执著为我,我们又会回到以我为中心的情况,不会有任何改变,没有任何改变会出现什么结果呢?以前怎么流转,现在还怎么流转,以后还这样流转。如果你改变思路,把你执著的范围放大,像释迦佛修行时一样,把我执的范围放大到一切众生上面——放大到一切众生,三个无数劫之后怎么样呢?释迦佛成佛了,我们还在流转。这个结果对修法人自己、对其他的众生,都非常重要。释迦佛成佛之后,包括我们在内,也相当于是被释迦佛间接度化的,如果没有释迦牟尼佛我们就没有教法,没有教法我们现在学佛法就困难。

一个人发了菩提心,把自己的范围放大了,产生的效果就完全不一样。如果不放大,之后以自我为中心一直执著,不知哪一世就转成魔王一样、希特勒一样的人,杀几十万、几百万人。通过杀人的缘故,自己造了罪业,其他和你有关的人被杀死了。所以你看,一个人把众生执著为我,他可以成为像释迦佛那样利益自己、利益众生的人;一个人也可以像希特勒那样,害了自己害了众生。

这个执著就看我们怎么样去面对它,道理上是这样讲的,从它的后果、原理上讲,也是完全合理的。我们要说明一个问题:我执是不可靠的,它是完全可以改变的。可以改变这一点我们要知道,它不可靠这一点我们也要知道,它可以放大可以缩小我们也必须要知道。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我们就要在修法当中,把这种新的大乘的思想、菩提心的理念加入到我们的思维当中去,加进去之后,我们自己内心当中的状态、境界,我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就会发生很大的转变。自己转变之后,其他人也会感受到。所以这是从道理上来讲这些问题,对境相异之故。不单是这个地方,下面还要讲,一直到第八品结束之前,都在讲怎么样改变我们内心当中的我执习气。

这些内容的确是从道理上讲我们可以执著众生的原因,而不是完全按照教证。如果完完全全按照教证:我们要发菩提心,我们就要利益众生。但是对我们的分别念来讲,有时候起不到作用。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佛陀已经完全懂了,对一些利根者来讲,佛陀在经典当中讲,你们要发菩提心,他有这个根基、福报、智慧,他就懂了。但对我们来讲,我们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为什么和我无关的人我要去帮助他?为什么我的仇人我要去帮助他?我要去发起利益他的心?《入行论》第八品的颂词在这里就把这些原理、根据、推理讲得很清楚,就可以说服分别念重的我们,把我们说服了就会愿意去修。

如果我们真正内心当中生起了自他平等的菩提心,这些颂词对我们来讲可以没有,一句话就可以了。但是对我们来讲,如果没有寂天菩萨从方方面面,从很多科判、颂词、侧面来跟我们讲,可能我们内心还转不过这个弯来,虽然最后可能会转,现在知道原理、根据之后,从道理上接受了,接受之后还不行,还要再反复下去思维。因为我们在听课的时候觉得是这样的,但是印象不深,印象不深就可能反复。下去之后要再再思维,和其他人讨论、碰撞,然后把观点进一步去深化、细化,这个方面是很有必要的。以前全知麦彭仁波切讲,学法的时候最怕就是学而不精,学了一点,知道一点,但是没有完全知道它的原因,泛泛而学,实际上对我们来讲这是很危险的。学了之后就要把它细化,为什么说学法的时候要细化呢?要很深很细、很广大地去学,这样学完了之后才能在很多方面产生很稳固的定解。

如果泛泛而学,好像懂了又好像不懂。别人不问的时候好像懂了,别人一问的时候觉得不懂;或者自己觉得学完了,但是内心的疑惑没打消,自己没有一个把握,到底是这样还是不是这样?一方面颂词本身非常殊胜,上师也讲得非常殊胜,那么我们懂了之后,下去还要反复思维,把所有的疑点全部排除,在内心产生一个定解。只有生起定解之后,我们对于自他平等内心当中没有丝毫疑惑,再去观修,这是我们的前方便,知道之后再去观修。知道自他的平等了,通过一次再一次反复观修自他平等,这样我们的内心就开始慢慢转变了。所以首先是观念上的转变,观念上的转变之后,才是内心当中的转变。首先我们要认同这个观念,现在我们学习的是认同观念,包括思维和生定解在内,都在认同它,然后去改变我们内心当中无始以来形成的我执,它的势力非常之大,能力非常之大,我们随随便便想要改变它、动摇它是很困难的。

首先要认同,观念上认同,第二通过打坐的方式去观修,才能从内心当中去动摇我执、瓦解我执,一步一步去瓦解,我们要经历这样的几个步骤。

这是讲到了第二个科判的内容,就是对境相异之苦不护之过。说明自和他,一和异其实是无实有的,无实有的缘故,你不护持众生就会出现这样的过失。时间方面出现的后苦你不用去保护,或者脚的苦不用手去保护等等过失。但因为这个有过失的缘故,我们也需要保护。既然需要保护,一和异,自和他都是无实有的,为什么不去保护众生呢?可以把执著放大去保护众生,这是完全可以的。

卯二、故当断除我执:

若为此非理,执我故如此,

执自他非理,唯当极力断。

“若为此非理”颂词字面意思就是讲:如果手护脚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虽然不合理,“执我故如此”,因为有我执的缘故,我还是要去保护它。寂天菩萨就说“执自他非理”,同样道理,执著自他是非理的,“唯当极力断”,应该极力断除所谓自他的执著。

颂词和科判都在讲自他的分别,其实修自他平等的关键点就在于打破自他的执著。从各个方面、侧面讲自他都是平等的,所谓的自他分别是不对的。我们了知之后,就知道这个我们划出来的自他——这种偏袒执著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我们进一步来看“若为此非理”的含义。它是承接前面的这个颂词。前面寂天菩萨说,如果他苦不用保护的话,那么手也不用去保护脚的苦了。对方就说“若为此非理”,他说:的确你分析得对,手去保护脚就是不合理的。从道理上来讲,本来不应该去保护,但为什么还去保护呢?不合理为什么还去保护呢?他说“执我故如此”,因为把脚执为我的一个部分了,把它执著为我了,所以我才去保护它。

为什么我要保护后世的痛苦呢?因为后世的我是我的相续,他是我,我把他执为后世的我。我把前世的我、现世的我、后世的我执著为一个我的缘故,我就去保护他。所以他说,虽然不合理,但是因为有我执把他执为我的缘故,我还是会去保护。

把手脚执为我,所以我就去保护。把后世的身体执为我,所以我就去保护。他觉得这是因为有我执的缘故。那么好了,既然是我执的缘故,前面已经成立的道理说:所谓的我执是假立的,所谓的我执是可以放大的。所以,为什么你可以把这些执著为我,为什么不把心胸再一步扩展,然后把其他的众生执著为我呢?其实对自己而言,真正分析下来,这样做百利而无一害。只会让自己的心胸越来越广大,让自己的智慧越来越敏锐。

一个人生活在世间当中,我们不说解脱道,解脱道当然直接和菩提心完全相应了。即便是在世间当中,一个心胸广大的人和一个心胸狭隘的人完全不一样。心胸广大的人就更容易快乐,更不容易被痛苦击倒,为什么呢?心胸广大就像虚空一样,虚空什么东西都可以容纳,放进来什么他都没事。如果一个人很狭隘,只有一个小房子这么大,塞进去很多家具、东西就容纳不了。

一个人的心胸也是这样。如果一个人的心胸很广大,别人骂你、打你,或者自己遇到各样违缘都可以消化。如果心胸狭隘,别人说你一句,看你一眼都会过不去。我们小时候经常这样,有时打架是什么原因?无非是他瞪我一眼,其实看一眼有什么,但就是容纳不了。他说:凭什么看我?看我干什么?一个人真正心胸狭隘,就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一个很小的原因就会让他暴跳如雷,让他接受不了。其实真正受痛苦是谁?还是自己。你回去发脾气,别人也不知道,苦的还是自己。

不管从哪个角度讲,如果我们能够把自己的心胸放开,就算不从佛法的角度讲,即便从世间的角度来讲,也是应该的。现在社会上很多的纠纷、争论、打斗,乃至很多问题的产生,都是你看不惯我,我看不惯你,我没办法容纳你的行为言辞等等。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心胸很广大,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所以从现实、从自己个人、家庭的角度来讲,一个心胸广大的人,不但他自己不容易生气,而且和别人相处的时候,别人也很容易从他那里得到快乐。因为他心胸广大,不容易生气,也不喜欢计较,谁会不愿意和这种人打交道呢?任何人都不喜欢和心胸狭隘的人交往,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生气了,什么时候又得罪他了,这样就太累了。

很多问题都是“执我故当断”,有执著就会出现。所以寂天菩萨说,同样的道理,“执自他非理”,你执著自和他就是不合理的,不合理的话就“唯当极力断”,应该想方设法断除自他的分别。对方的意思是手护脚不合理,我们说“执自他非理”。

其实这里有个连接,从“执我故如此”开始。他说虽然“执我故如此”不合理,但是因为执我的缘故,手还是护脚。那同样的道理,我们执著众生的痛苦,众生痛苦我就遣除,从表面看这是不合理的,尤其从当前自私自利我爱执的这种心出发看不合理。如果从菩萨乘的角度来讲,从菩萨的智慧来看,则是非常合理的。但为什么说不合理呢?是从自私自利的这个心“它”来讲,自私心、我执心代表我的话,它来看这个问题就是不合理的。为什么我要帮助众生?他就觉得不合理。我们顺着这个话说下去,虽然不合理,但是如果我们把众生执著为我,仍然可以去帮助众生,就好像手去护脚一样。所以从这个方面连下来可以这样讲。“执自他”完全把自己和其他众生分割开来,其实是不合理的,所以应该极力断,通过各种各样的理论来断除。

我们了知之后,首先把意思搞清楚。专门有时间的话,比如早上或什么时候,以打坐的方式观修这个颂词的含义。打坐时就思维 “执自他非理”的问题是怎样的、在哪里?其实我们思维好了,再用打坐的方式去观修,以打坐的方式得到的东西还是很多。因为打坐的时候思维更集中,所有注意力集中在一点去观察,往往在这个时候容易有突破,在突破我们狭隘心胸方面作用很大。尤其是找到了好方法,再辅以集中精力打坐的方式去观修的话,对自己心的认识会起到一些帮助。

寅二、断罪之答辩:

这个“罪”我们可以比喻成过失,就是断除过失的一些答辩。前面我们从时间、手脚的角度不一样的缘故,指出对方只保护自己、不保护他人的观念有过失。“断罪”,对方还是想要保护自己,或者我们自己自私自利的分别心还在作垂死挣扎,它当然不轻易服输的,怎么可能轻易服输呢?我爱执已经在我们的相续当中存在了这么长时间,所以还是想找根据来维护自己的观点,所以它想作一些回答,断除这种过失,我们再破斥他,科判的意思是这样理解的。

相续与蕴聚,假名如军鬘,

本无受苦者,谁复感彼苦?

既无受苦者,诸苦无分别。

首先我们看它的字面意思。对方讲,前后世和手脚等等都可以理解成是我,没有什么差别。为什么呢?“相续与蕴聚”:前后世是一个相续,手脚是一个蕴聚,它们都可以执为一体,或我,或自,还是可以成立的。那么寂天菩萨就说“相续与蕴聚,假名如军蔓”。其实相续也好,蕴聚也好,只是一个假名而已,没有真实意义。“军鬘”,就是军队和珠鬘。军队是由很多单个的军人组织在一起形成的,很多珠子串在一起就成了鬘,比如念珠等等,所以它是假名,如军鬘一样。“本无受苦者”,里面本来没有一个主体的、实有的、受苦的我,“谁复感彼苦?”哪里来一个真实的主体感受这个苦呢?既然没有一个主体的自他的受苦者,那么一切的苦就没有分别了,字面意思就是这样理解的。

我们进一步分析,首先是对方的观点。在讲对方观点之前,我们回顾一下前面的内容。前面的内容就是时间相异之苦不护之过,对境相异之苦不护之过,前面讲的三颂就指出了对方的过失。

首先讲了“后苦不害今,何故汝防护”那个颂词,如果是自己的苦自己解决,不用关心他人的痛苦,那后世的苦今生也不用去保护了,对方说这是合理的,为什么呢?前后世其实是一个相续,一相续在第九品当中还会出现。这个一相续我们自宗承不承认呢?自宗也承认,菩萨也承认。我们无始以来流转到现在,每一世的五蕴都不一样,但还是可以说我在流转,这是我的前世,这是我的今世,这是我的后世,如果我不解脱的话,还会流转无数次。这个流转的相续可以讲,但相续是一个假立的概念,是通过分别念把它串起来的,其实它并没有实质。比如对我们这世而言,前世已经灭掉了,前世的整个五蕴在今世的五蕴上完全没有,下一世的还完全没有出现,我们只不过是通过分别念把它们串起来,才说这是我的一个相续,这是我的前世、我的今世、我的后世。我们有没有经过前世?经过。会不会有后世呢?也会有,从这个角度来讲是合理的。我们在讲轮回、因果、前后世的时候经常讲相续,相续是一个假名,没有真实。但对方想用这个相续来成立自己,成立“一”,或者成立“自”,成立“我”,认为它是实有存在的,这当然就不合适,意义和比喻完全不相应。

还有第二个“蕴聚”,蕴聚就是前面讲的手脚问题,我们的四肢、身体还有我们的头,包括我们的内脏等,很多蕴聚集在一起,这个叫做“一蕴聚”,一个身体。五蕴聚集叫“我”这里还不讲,主要是身体的分支聚集起来叫做一个身体的蕴,就是色蕴。很多蕴聚集在一起的、所谓的一个身体也是假名,就好像很多零件组成了一辆车,我们说这是一辆车,但这个所谓的一辆车也只是一个假名。我们不分析的时候它是一辆车,真正分析的时候,所谓的一辆车绝对不是实有的。

“假名如军鬘”,我们自己打比喻就如军和鬘,相续的比喻就象鬘,比如念珠。念珠由很多颗单个的珠子串起来,串起来就叫做鬘,珠鬘或者花鬘。除了单个的、一号一号、一颗一颗珠子之外,并没有一个实在的、实体的东西叫鬘,它其实就是这些一号珠、二号珠等通过一根绳子连起来的,这个绳子就相当于我们的分别念,这样把它连起来,真正分析的时候除了单个的法之外,这种鬘是没有的。

当然鬘的比喻和前面时间的比喻有点不一样。因为前后世的相续并不像珠鬘一样,珠鬘同时可以存在很多单个的珠子,但前后世时间的相续只存在当下假立的这个刹那,前面的已经隐灭了,后面的还没有生。除了这点不一样之外,其他在意义上是一样。

所谓的相续就像鬘一样,我们说这一串珠子是不是真实的?我们把注意力放在“一串”上面,这一串是不是真的?假的。为什么是假的?它除了一号珠、二号珠,乃至一百号珠等单个的珠子之外,没有所谓真实的一个一串的概念,所以这个所谓的相续是假立的,犹如鬘一样。

蕴聚是一个假立,如“军”一样,军就是军队。比如说一个排三十五人,或者多少人。除了这些一号军人、二号军人、三号军人等之外,除了单个的法之外,没有一个整体的东西叫“军”,所谓“军”是把很多单个的主体放在一起取的名字而已。身体就是一个蕴聚,像军一样,除了手、脚、头、内脏这些单个的支分之外,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叫做身体。所谓的“自”,所谓的“我”,所谓的“一”——前面为什么我们要反复讲这个问题,因为我们所执著的就是:我的苦、我的苦不是他的苦、我不用管他的苦;这个是一、这是一体的、这个是我的、这个是自己,但我们说这些都是假立的,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相续、蕴聚。“假名如军鬘”,从这个方面分析我们就打破了对方的观点。

下面进一步讲“本无受苦者,谁复感彼苦?”那么“假名如军鬘”,既然这个所谓的身体是假立的,所谓的我(当然破完身体之后,我们还是要破我)和“一”和“自”是一类的,我既然是假立的,就没有受苦的人。那么平时我们说这是我在受苦,这是我的苦,但这个所谓的我是假立的,“假名如军蔓”,我们要跟随这个思维,所谓的我是假立,是假名,所以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我在受苦。如果没有一个受苦者,“谁复感彼苦?”那么谁去感受以我为主体导致的这个苦?苦有没有呢?有。但是这个地方讲“谁复感彼苦?”(一定要把它的前后文连起来),就说没有主体的苦可以感受,谁去感受我的主体带动的苦?没有。“既无受苦者”,既然没有一个实体的我是受苦者,“诸苦无分别”,那么一切苦没有分别。

这要转个弯,这个地方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首先要知道,这里要打破的是自他的分别念,自他的分别念表现在“既无受苦者”这句,是它的核心。前面两句“本无受苦者,谁复敢彼苦”,可以理解成主体的我不存在,我们知道主体的我不存在,那么到第三句的时候“既无受苦者”,既然自体的我不存在,就是自体的“自”不存在了,既然没有自体的“自”,就不会有自体的“他”,就没有自他了。

我们还是要表达没有自他的问题,没有自他的问题搞清楚之后,“诸苦无分别”,为什么是“诸苦无分别?”因为没有所谓的这是我的苦、这是他的苦。我的苦、他的苦的基础是什么?就是一个受苦者的“我”,我的苦的这个自体、主体,就是这里要打破的。

因为修自他平等最大的障碍就是自他分别,而自他分别中最厉害的就是“自”,自己的我爱执,他认为这是我的苦,但是我的苦的这个“我”有没有?前面讲了“假名如军鬘”,所谓的这个我,从相续的角度来讲也好,蕴聚的角度讲也好,没有主体的这个“我”,没有主体的受苦者。

如果没有“自”呢?“自”和“他”是观待的,有“自”就有“他”,连“自”都没有了“他”就没有。没有受苦者,就没有一个自己的苦和他人的苦。自他苦当中,自和他没有了。受苦者就是自己和他人。我的苦是落在苦上面,这个方面我们要破的就是无受苦者,这个受苦“者”就是我和他、自和他,如果没有自和他了,那么所受的苦是谁的苦?就没有一个主体的苦要除,这个是我的苦我要除,这是他的苦我不要除。“诸苦无分别”,都是苦,现在只剩下一个苦,因为自他的执著弱化了。所谓自的苦、他的苦,所谓的自、他的概念在我们的层层分析下,已经被弱化了、没有了。既然自和他没有了,那么这个苦是谁的苦?这个时候我们就不能再说这个是我的苦,是他的苦。这就是众生的苦,所有众生的苦,就是一样的苦。既然是苦就要除,所有的苦都要除。

你觉得众生的苦不除,那你的苦也不要除,因为这个苦已经成为一体了,已经没有被人为分成我的苦和他的苦、自己的苦和他人的苦,因为自和他的概念已经被打破了、没有了,没有自他这个苦就无分别了。“诸苦无分别”,既然无分别,后面马上要讲“苦故即应除”。已经只剩下一个单纯的苦,不是以前的“这个是我的苦”,里面带了个我,“这个是他的苦”带了个他,我的苦可以除他的苦我不管,这些就是我们不能够修菩提心的障碍。

所谓的“自”、“我”没有了,观待自我的“他”也没有了,既然自和他没有了,那么剩下的苦就没有差别了,就叫“诸苦无分别”,一切苦都平等地除了。这个意思一层层分析下来,寂天菩萨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就告诉我们所谓的这个苦没有自他分别,一步步推理下来我们就可以知道,所谓的自他分别是不存在的。

癸三(摄义)分二:一、真实宣说摄义;二、遣除诤论。

子一、真实宣说摄义:

苦故即当除,何需强区分?

不应有此诤,何需除他苦?

欲除悉应除,否则自如他。

字面的意思是讲,是苦的缘故就应该遣除,那“何需强区分”?为什么一定要强制去区分,这是自己的苦,那是他人的苦呢?“不应有此诤”,我们不应该有这样的诤论。“何需除他苦”为什么一定要去遣除他人的痛苦呢?“欲除悉应除”,如果想要除苦,一切苦都应该除,“否则自如他”,如果不想遣除他人苦,那么自己的苦也不应该除,那么如果自己的苦想要除,那么他人苦也要除。

我们首先看“苦故即应除”,因为前面讲“诸苦无分别”,所以说“苦故即应除”,是苦的缘故就应除。所有的苦是不是都应该除呢?都应该除。以前为什么不除?以前是我的苦当然要除,为什么不除他人的苦?就是因为有一个自他的执著。现在通过寂天菩萨的分析,自他的执著可以说被我们弱化了。如果自他的问题还在我们相续中牢牢抓住不放,这个修法永远都修不成。什么时候我们把自和他的概念慢慢消除掉,消除掉之后就只剩下一个苦了,就没有一个这是谁的苦,反正只剩下苦。“苦故即应除”,反正是苦的缘故就应该除,在世俗当中这个苦就应该除,因为任何一个众生都不想在相续当中感受这些苦。

“苦故即应除,何须强区分”?为什么“强区分”呢?这是我的苦、这是他的苦呢?你不用强区分的。“不应有此诤”,下面我们看不同的注释不同的讲法。

第一种讲法就承接前文直接讲下来,就是“何须强区分?不应有此诤”,所以说不应该有这样的诤论。“何须除他苦”,有些人就是想不通——我修道自己解脱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让我管其他的不认识的人?为什么还要去管仇人的苦乐呢?所以“何须除他苦”呢?他内心有这种想法、这种挣扎。其实这个地方讲“不应有此诤”,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和诤论,因为是苦就应该除,不应该区分的缘故。“欲除悉应除”,如果你想要除苦的话,只要是苦就应该除。不管这个苦是在哪个众生的相续当中,不管是在你的手上还是脚上,反正你身上有苦,你就应该除,你说对不对。只要你的身体有病,你就应该除,也不管这是手的病还是脚的病,反正只要是病就应该去看。

所以说这个苦,不管是在哪个众生上,只要是苦就应该去除。如果我们的心达到这种平等了,只要是看到有苦的地方,那么观音菩萨就会化现的,只要有苦他就会去度化的。至于众生能不能被度化,那么就要看众生的实际情况了。但是菩萨去没去?肯定去了。观音菩萨就是修成循声救苦的典范,我们现在还没有修成,但是这个理论我们要知道。

不管这个苦出现在哪个地方,哪怕出现在你的脚趾头上,你也要去除,出现在你的头顶上你也要去除。不管出现在哪个众生上面——他的代号可以叫张三,可以叫李四,只要痛苦出现的地方就应该除。“欲除悉应除,否则自如他”。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的痛苦不除,那么你的痛苦不应该除,如果你的痛苦想除,他的痛苦也可以除,这是第一种解释方式。

第二种解释“不应有此诤”,它就从胜义谛讲,既然是空性的,既然是假立的,没有我就没有苦了,除苦的问题就不存在了。从胜义的角度来讲,的确没有一切的痛苦存在,也不用除苦。但是胜义当中没有,不一定世俗当中没有,世俗当中这个苦是存在的。所以说“不应有此诤,何须除他苦?”意思就是说,观待胜义、空性当中,没有我也没有受苦的人,没有受苦也没有除苦,那“何须除他苦”呢?为什么要让我去除他苦?我们说胜义当中的确没有,但是世俗当中就可以有,世俗当中有苦的存在。但世俗当中有苦的存在和世俗当中有自他是不一样的。所谓的我必定是假立的,学智慧品的时候还要讲。所谓的五蕴、痛苦这些在名言谛当中可以有,但是所谓的实有的“我”在二谛当中都没有,胜义当中没有,世俗当中也没有,这个实有的“我”在二谛当中不存在。实有的“我”不存在,当然实有的“他”也就不存在了。所以这个自和他这种实有的概念,在二谛当中没有的,但是苦在世俗当中可以有,除苦在世俗当中可以有。

从世俗谛角度来解释,“欲除悉应除”因为自他这种实有执著,在世俗中不存在的缘故,所以所谓的实有的我和他在世俗当中也不存在,实有的没有,假立的可以有。它就是假立的,假立的就是说说名字,如果我们了解他的意思,这个是假立的我,这个是假立的他,这个可以。反正你了解是假立的,就不会有这么强的执著。但现在我们的执著不是假立的执著,我爱执引发的这种所谓我的苦、他的苦不是假立的,他没有安住在假立的高度,还是执著有一个真实的我的存在。前面破掉了这个所谓的真实的我,没有真实的受苦者,也没有真实的我的苦、他的苦,自和他是没有的,没有这些,那么是苦就应该除了。这里告诉我们的意思非常清楚,非常明确,这就是真实的摄义。

静虑品就是讲世俗菩提心,讲自他平等,讲后面自他相换的时候,有很多很多窍诀,真的是非常非常殊胜。希望道友们遇到这个教法的时候,认真去观察,它对打破我们内心当中的自他分别念,的的确确是太管用了,非常非常管用。

上师在这一课讲记当中讲了一个温森的故事,真是非常感人。温森是阿根廷的一个高尔夫球运动员,他在得奖之后得到了奖金,有个妇女告诉他,儿子得了重病需要钱,他就把支票签给她了。过了一个星期,朋友告诉他其实这个女人是一个骗子,不要说她的孩子生病,她从来都没有结婚没有孩子的。真正令人感动就是后面,温森就问:这个事情确认了吗?朋友说的确是这样。他的反应是什么呢?他说:这个消息——她没有儿子,她的儿子也没有病,是这个星期以来最好、最令人高兴的消息。为什么呢?因为自从他得知孩子生重病之后,一个星期都在为孩子祈祷,都在愿他的病赶快好,他现在居然没有病,那这个消息是最好的。我们分析这种想法表现了什么?表现了一种和我们完全不一样的观点和眼光。

平时我们知道这是骗子就会暴跳如雷;或者我们碰到这个事情,会先去观察一下她是不是骗人的。但他不是这样,他一个星期都在祈祷这个事情,一个星期都在关心别人,而且当他知道被骗的时候,第一时间没有去发火,也没有去责怪什么人,他还在为孩子们没有病而高兴。这对我们的分别念和世间的大多数人来讲都是很奇怪、不可理喻的想法,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另外一种思维,什么都是朝自己看,根本不关心别人,别人的事是不是真的,是不是真的生病,都没有管过。所以这个人的观点真的太稀奇了,他完全是站在他人的角度上着想,而且被骗了之后,没有说我损失了多少,这个骗子多可恶等等。而很多时候包括我们自己在内,如我们捐了很多款没有下落了,就觉得欺骗了我们的善良怎样等等,但他没有这样想,他第一时间的反应是另外一种。我想可能菩萨就是这样想的,所有的菩萨都是这样想的,他是不是菩萨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肯定菩萨都是这样想的,都在考虑别人的利益,不考虑自己的利益。为什么感动就在这个地方。感谢上师讲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事情,这是活生生的一个事例。

我们平时能不能这样去看事情啊?慢慢去学习,慢慢去学会为别人的利益考虑,站在别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这是一种非常感人的事情和典范。这个故事出现在讲记的这个位置,对我们来讲,还是有很大的一种震动,告诉我们世间上还有很多人的想法和我们不一样。

为什么这样讲呢?乞丐永远不知道国王的想法。乞丐猜国王的早餐是什么?可能是两根油条,一大碗豆浆,因为他平时吃不到,以为国王的早餐肯定是这些,但这就是乞丐的想法而已。凡夫的想法和菩萨的想法也永远不一样,凡夫永远站在凡夫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凡夫永远把菩萨的行为拉到自己的角度上考虑。就像乞丐永远把国王的标准拉低到他自己能够想到的范围,永远想不到国王吃什么。所以说凡夫人永远想不到菩萨到底在想什么,菩萨到底在做什么。

有些时候我们学《入行论》,学菩提心,讲这些菩萨的想法,为什么觉得好困难,其实我们就是在用乞丐的想法揣度国王的想法,在用凡夫人的想法,用我执心、自私自利的心在想菩萨行、菩提心——这个思路合不合理,那个观点合不合理,那个观点和我的想法不一样。当然不一样,肯定不一样,百分之百不一样。因为必定是菩萨的想法,他已经非常非常高深了,我们的想法还是我执,还是自私自利。所以我们应该以《入行论》为标准,把我们的心拉高到那个程度上去,不要把《入行论》拉低到我们的程度上,千万不要这样。这也是我们学习《入行论》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

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


思考题

1、有人说:“如同肚子饿,只能由自己吃饭解决一样,自己的痛苦应由自己遣除,没必要替别人解除痛苦。”你如何破斥这种说法?

答:如果各自痛苦,应该由自己解决,那么脚痛与手无关,手为什么忙不迭地保护脚呢?而且,你也应该只帮助自己,不应该去帮你的弟弟、妹妹等家人。可是我们的习惯和实执并非如此,在行为上,往往都要借助他者来帮助自己。认为不是自己的就不饶益、属于自己的就帮助是不合理的。因此,自他平等是随顺实相的法,任何与其相违的观点,无论怎样也不能成立。

2、凡夫人从哪两个方面执著“我”的?请以理分析其颠倒性。

答:他们认为:手和脚均为身体的附属,是同一个蕴聚;明天的我、后天的我,乃至地狱中的我,是同一个相续。从这两方面执著有一个“我”。

如同军队和珠鬘一样,蕴聚和相续没有成实的本性。相续不存在,可用鬘来比喻;聚合不存在,可用军队来比喻。

首先观察相续我,我昨天心相续的刹那、今天心相续的刹那,乃至老年时心相续的刹那,全部是连在一起的,似乎有一个长长的东西,但其实这是一种笼统的妄执。因为世间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东西,今天的我、明天的我、老年的我完全不同,只是在没有观察时,相似安立的一种假名而已,就如同珠鬘。

还有凡夫执著的蕴聚也是如此。五蕴是五个不同法,并非一个整体,可是凡夫以习惯误执,认为有一个蕴聚整体,再从蕴聚产生“我”的执著。如同军队一样,从总体上是存在的,但如果具体分析,除了一个个军人之外,并没有一个叫“军队”的法存在,只不过是人们在自心中强取了一个名称。

3、为什么说只要是痛苦,不分自他一定要遣除?你明白此理后有何打算?

答:如果蕴聚的我不存在,相续的我也不存在,那么所谓的我根本不存在,胜义中不存在,名言中也不存在,只不过名言中有一个假立的存在。我都不存在的话,我所感受的痛苦怎么会存在呢?既然没有真实的受苦者,自他的痛苦也就没有什么分别了。只要是痛苦,就应尽力遣除,因为不论是众生的痛苦,还是自己的痛苦,凡是痛苦就特别难忍,所以不能只维护自己,不维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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